【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海洋物種生存拉警報!過渡捕撈導致海洋生物數量銳減,加拿大與美國學者發表研究報告警告,2048年海洋內所有魚類將消失殆盡。雖然海洋資源即將耗竭,但台灣政府對於漁業資源的管理卻相當鬆散,導致非法捕撈或者掛上他國國旗的權宜船卻仍在中西太平洋橫行。

29日綠色和平召開記者會,公布台灣權宜船的問題,並提出相關解決方案,綠色和平也強調將會在明天舉行的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會議上監督台灣官方代表的態度。

台灣在全世界遠洋漁業中擁有數量最大的漁船隊,對於漁業永續發展有相當大的影響。2005年,太平洋鮪魚保育國際委員會與大西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通過05-02決議,要求台灣暫時削減70%的鮪魚捕撈量、減少大型(超過24公尺)延繩釣船數目並改善漁船管理。迫於國際壓力,台灣提出了一套6年(2005-2010)計劃「遠洋漁業管理及產業重整方案」及「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

但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高于棻直指,台灣政府的管理根本不夠。以「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來說,目前漁業署登記的權宜船僅108艘,但根據綠色和平交叉比對各種資料後顯示,權宜船數量近400艘;而台灣漁船總數漁業署提供的數字是1647艘,比對後則顯示應有2593艘。在數目差距如此大的情況下,又怎麼進行有效管理?

由於權宜船容易閃避國際漁業管理法規限制,因此常與非法捕魚活動有密切關係,例如這些權宜船可能沒有合法的漁撈配額,但他們會將漁獲轉賣給有配額但沒補到魚的漁船,加上他們難以查緝,因此可以不遵守配額規定超量捕魚,對於日漸枯竭的海洋資源也是一大危害。

目前台灣70%的權宜船都沒有登記,對於權宜船數目都搞不清楚,一旦這些船在遠洋進行非法活動時又該如何查緝?高于棻表示,任一國家都存在權宜船的問題,單靠國家立法管制並不能有效管理這些非法漁撈行為,必須透過區域合作,限制漁船在公海上進行非法行為。

因此綠色和平希望台灣官方代表在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上能夠表達「同意關閉袋狀公海」、設立海洋保護區的立場,不過台灣與韓國卻往往站在同一陣線反對這樣的主張。

綠色和平指出,即使提出6年計畫企圖改善漁業管理等問題,但實際情況卻是,漁船數量減少,權宜船數量增加。在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公布的非法IUU(非法、未通報、未受規範)漁船名單中,19艘IUU漁船有13艘來自台灣。但漁業署也未對不遵守法令的漁船開罰,根據統計,這些罰緩金額高達4億台幣。

加上台灣的遠洋漁業幾乎都是出口日本,這些漁業老闆可能雇用外籍漁工以壓低成本,從出口漁獲大賺一筆,但是台灣沿海的近海漁業卻大多處於休魚狀態。遠洋漁業過渡捕撈影響海洋生態系,間接導致近海漁業減產,讓台灣漁業呈現不均衡發展,僅少數人獲利,多數人卻被迫休漁。

台灣政府一邊宣傳漁業永續發展,另一邊在遠洋漁業上卻不願盡到管理與監督的責任,高于棻感嘆,政府只想到5年內漁船要有魚可補,但是50年之後呢?更不用說廣大的相關工作人員未來的就業保障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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