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政大發生特優教師不續聘事件,引發各界關注。在政大服務18年的政治系副教授,9月28日教師節當天獲頒「特優教師」教師,但稍早之前卻接到學校公文表示,因為「未通過基本績效評量」,因此下學期不再續聘。頒獎典禮上郭立民身穿寫有「特優教師、不續聘」等字樣的背心受獎,希望外界注意到評量本身的問題。

對於老師的抗議,學校則回應,郭立民八年不接受「教師基本績效評量」,政大副校長林碧炤指出,政大2005年通過「教師基本績效評量辦法」,95學年度開始進行評量,迄今全校教師6、700名全部都依規定完成評量,有幾位不參加評量者,已辦理辭職或退休,只有郭立民一人拒絕評量。

不過郭立民並未「拒絕」評量,根據評量辦法規定,未通過評量可延展三年提出申請,也只是說前後共八年可提出資料、接受評量。郭立民老師在去年10月首先向學校提出「免評量」的申請,因為評量辦法中規定,服務超過15年且年滿60歲者可申請免評量。

提出申請後校方予以駁回,理由是「必須先接受第一次評量」,才可申請免評量。之後郭立民向教育部提出申請,教育部再度駁回,不過這次理由是「尚未年滿60歲」。

為什麼尚未年滿60歲即以此條件申請「免評量」?郭立民解釋,學校規定必須在上學期提出申請,但是到98學年度結束時,他已年滿60歲,的確符合此一條件。在免評量的申請中,郭立民同時也附上獲得特優及優良教師的證明,他說,「我要證明雖然我申請免評量,但我在教學上仍然用心。」

對於郭立民的說法,校方認為,評量是從2006年開始,當時郭立民老師尚未年滿60歲,因此不能以此為條件提出申請「免評量」。換言之,雖然有三年延展期,但校方認為,申請者必須是在2006年符合申請條件,例如:服務超過15年、年滿60歲;或者得過兩次「特優教師」殊榮才可。

關於申請「免評量」的條件,在校方與教師之間出現的灰色的詮釋地帶。只是當郭立民提出申請後,校方卻是以「必須先通過第一次評量」為理由駁回,讓郭立民不解,規定上並沒有這樣寫,校方以此為理由的依據何在?

另一方面,原本的評量辦法中規定「兩次獲得特優教師」的教師可申請免評量,但是在2008年時,政大社會科學院修改了相關規定,未來獲得兩次特優的老師,僅能申請「教學」免評量。

對照「政大社科院教師基本績效評量應檢送表件資料」,14項檢送資料中僅3項與教學有關,但內容頂多是確認老師的授課學分數與指導學生數。另外則有半數檢附資料都與教師研究成果有關。

郭立民表示,這份評量基本上與教學品質和內容無太大關連。相反的,「教學優良教師獎勵辦法」中註明,由學生評教學內容來決定哪些老師可以獲獎,才真正與「教學」有關。

但即使獲得兩次特優教師,也只能免教學評量,讓郭立民質問,實質的教學評量被弱化,學校反而比較注重研究成果,這樣的政策要把學校帶往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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