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中科四期環境影響評估在2009年底轟轟烈烈過關,而各界關注的放流水、化學物質管理、VOCs等問題,在中科管理局承諾下,願意以高標準進行管制。只是事隔半年,中科管理局卻表示做不到,並且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希望變更環評結論,放寬標準。

24日中科管理局召開環境差異分析諮詢會議,列舉五項變更內容,除了因為保留相思寮,因此變更開發面積之外,剩下變更包括:放流水改為海洋放流方案、VOCs排放量等項目。中科管理局表示,由於考量執行上的困難,因此提出審查結論的變更。

由於當初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要以海洋放流減少對附近居民的影響,因此中科管理局在這次環差中提出了海放規劃,放流管路線經過二林鎮與大城鄉,總長34公里長,要價60億,並在濁水溪北側距離海堤約8.7公里處設置放流口。目前規劃明年動工,工程預計24個月。

環評委員林鎮洋表示,光是八里污水處理廠的海洋放流管,僅僅6公里長度就做了好久,更何況34公里長度的管線,僅需2年便可完工,林鎮洋質疑,「這該不會又是為了招商而搞出來的magic吧!」

由於開發單位應該要提出不同方面進行各方比較,再確立最佳方案並提出,但報告中只看到單一方案,另一位委員凌永健也質疑,海放管必須讓中科四期工程費多出27億,加上路過二林與大城兩地,難保不會有民眾抗爭,兩位委員都質疑,「這真的是最佳方案嗎?」

不過同為委員的李俊章卻表示,既然中科打算進行海洋放流,當初對於放流水的標準可以不需要那麼嚴格,否則管制廢污水和製作海放管的雙重成本,等於是浪費人民公帑。但是海洋放流不代表污染不存在,也不代表污染不會影響環境,放流水標準不應該因為放流至海中,就降低管制門檻。對此中科管理局也承諾他們不會降低標準。

除了海放管規劃讓人質疑,中科管理局因為無法達到它當初的承諾,因此提出環差,希望變更當初環評結論。由於當初中科四期表明VOCs將會以800噸為上限,而彰化縣政府也承諾會減排200噸,讓中科四期有排放空間,但事後卻表示做不到,因此中科打算移撥中科一、二期排放量400噸;另外以境外減排400噸。

對此委員李素馨表示,當初彰化縣政府信誓旦旦表示能夠減排,現在卻說做不到。而且中科三期也打算使用一、二期未使用的排放量,委員洪振發表示,如果中科一、二期有辦法能夠移撥這麼多排放量給三、四期,那或許應該重新檢討,當初核發給一、二期的排放量是否過多。

另外廠商使用化學物質品管制,也是居民與環保團體憂心的部分,當初中科承諾將會比照歐盟REACH(化學品之註冊、評估、授權與限制制度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制度相關規定,進行化學品管理。但這次環差報告中,中科卻表示無法做到,因此希望修正為「參考」REACH精神,由開發單位核發註冊碼,進行化學品管理。

中科管理局強調,因為台灣光電業原料多由日本進口,而日本也是依照REACH精神進行管制,如果強制要求廠商必須執行REACH的制度,可能會導致無原料可用的情形。

對此凌永健直言,當初環評時,已經把部分REACH名單中的物質拿掉,因此標準已較寬鬆,現在又說做不到,「科學園區的廠商不應該做不到吧,而且產品要外銷就得符合國際標準。」

但中科管理局回應,這次進駐廠商多以太陽能光電業、醫療器材為主,並非化學業,因此產品也不符合REACH的管制。不過外銷至歐盟的產品仍須遵守REACH公布的「高關注物質」 (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SVHC)名單,雖然電子業廠商對REACH的法律義務並不多,但法規對供應鏈的追溯還是可能造成重大影響。

對照當初環評之際開發單位對於各項要求都保證做到,如今卻以環差分析方式企圖變更環評結論,而中科四期的環說書在今年4月14日才經環保署同意核備,半年就提出變更,讓人忍不住質疑,環評當中的承諾是否具有效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oo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