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C06047.JPG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第三次通盤檢討,共增加了56.62公頃的旅館區與239.56公頃的遊樂區,但對於百姓提出的變更案,卻是推給「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只是30日前往貢寮召開的通盤檢討說明會,卻沒有說清楚兩個案子的關係,讓當地居民批評,民眾關心的都沒有說,不知道在說明什麼。

1982年台北縣瑞芳鎮、貢寮鄉與宜蘭縣頭城鎮的一部分,公告為「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通過兩次通盤檢討,這次通檢面積高達13725.05公頃。說明會上,營建署城鄉分屬北區規劃隊隊長黃明塏表示,這次的說明會與「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並沒有關係,至於「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在城鄉分署了解政策方向後,將會再到當地舉辦說明會。

不過黃明塏也承諾,在「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政策上將會為當地居民爭取合法建築可以增加房舍面積,另外在保護區內擁有建地者,將可以放寬限制標準。但是卻讓當地居民反嗆,這裡擁有合法建築的根本很少,恐怕未來是財團的合法建築可以增加面積,而民眾的土地卻得被徵收。

由於10年前第二次通盤檢討時,不少居民提出陳情,例如老舊房舍改建等申請,不過城鄉分署在說明會上卻表示,這些要求都能在「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鐘解決,只是「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也包括了政府先將私人土地標售再徵收的「預標售」、私人土地區段徵收等議題,但居民質疑這些部分時,黃明塏卻沒有詳細說明,僅以計畫仍未出爐來搪塞。

除了營建署官員到場進行說明,立委李慶華的助理也到場關切,並且強對未來若有土地徵收,將會為居民爭取好的補償,讓吳小姐批評,民意代表為什麼是在同意徵收的前提下為人民爭取補償!「居民關心的是限制開發對居民的影響,不併是要聽土地徵收後有多少錢。」吳小姐強調,當地發展應該民眾自決,不是單獨由政府決定。

居民林先生也強調,這次通盤檢討的計畫書中,看不出來對於當地特色的了解,只單純是要為財團找土地而已。他也批評,每次的通盤檢討都是由政府規劃,要居民配合,完全沒有與居民溝通。

當居民再追問,為什麼不將通盤檢討與「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合在一起談,黃明塏卻說,因為兩個案合在一起,在區委會「很難通過」,因此分開進行。同時為了加速行政流程,未來「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只要有主要計劃和整體開發計劃,不需要提出細部計畫,直接進入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查。

對於政府提出「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來改善當地居民生活,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其實通盤檢討就是在都市計畫推行後,對照實際人文、社會與經濟發展再進行檢討,根據都市計畫法每3至6年檢討一次,不過多數都是一拖再拖並未確實檢討。

徐世榮表示,保護區與民間經濟並不一定相扞格,應該是透過通盤檢討來檢視如何讓生態保護與經濟活動達到平衡。「政府老是認為只要限建就能保護,但是對於居民的生活影響去很大,因此在通盤檢討上才應該廣納民眾意見,找出一條平衡兩者的路。」

對於政府一邊進行通盤檢討,一邊卻又提出「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徐世榮質疑,其實通盤檢討就能達到改善居民生活的功能,根本不需要有新的政策。加上「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包山包海,打算徵收民眾土地,徐世榮質疑,這個政策恐怕是「包著糖衣的毒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oo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