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2009年底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環評通過,之後營建署區委會審查相繼過關,但居民與環保團體不滿審查程序不正義,因此提起四項訴訟。日前開發許可撤銷訴訟案判決出爐,法院認為雖然程序有些微瑕疵,但仍不影響開發合法性,因此判決居民敗訴。上周五(13日)居民委任律師接獲判決書,居民委任律師蔡雅瀅強調,將會繼續上訴。

蔡雅瀅表示,中科四期現在有四項訴訟,分別是環評、開發許可撤銷、內政部不准居民作為當事人參與審查的程序違法,以及土地徵收。其中「開發許可撤銷與居民不得參與審查,程序違法」兩項合併提告。這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出爐的就是這項訴訟。

去年7月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中科后里七星農場基地與二林園區應在環評訴訟確定前暫停開發行為,成為國內環評史上聲請停止執行成功的首例。不過暫停開發的裁定在去年9月遭到最高行政法院撤銷。

撤銷開發許可部份,居民提出四點主張:第一,大幅變更農業用地前,開發許可應經過農委會審查同意;第二,開發單位未取得當地居民的土地權利證明文件;第三,土地使用有違農發條例,影響農業生產環境的完整性;第四,國土利用不適當,台灣有很多工業區閒置為何要掠奪農地。

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酌內政部提出的證明,認為農業用地變更已經農委會同意,且開發也經國科會、內政部召集相關專家學者研商,國土利用並無不適當。合議庭認為,區域計劃委員會議早已結束,後續程序已陸續進行,雖程序上有輕微瑕疵,但不足以影響開發處分合法性,判內政部勝訴。

得知這次判決結果後,內政部鬆一口氣表示,如果未能取得勝訴,中科四期廠商將無法設廠,影響相當大,如今取得勝訴,廠商申請建廠的建照、雜照將可繼續核發,而部分暫停的建廠工程,也可望重新啟動。

蔡雅瀅則表示,由於目前環評訴訟正在進行,一旦環評被撤銷,同樣程序還會重新走一遍,因此確認程序是否有問題是有它的必要性。加上這個案子可能成為其他開發案進行訴訟時的參考,一旦形成判例,將會影響後續類似訴訟的判決,因此將會再上訴。

除了這項行政訴訟,中科四期環評撤銷案與土地徵收案也持續審理中。而另一個提起公民訴訟的中科三期開發案,日前居民提起假處分,要求暫停開發行為,避免對居民及環境造成持續性傷害,不過聲請遭駁回,蔡雅瀅也強調將會繼續提起抗告。

中科三期環評訴訟案之後,立委提起環評法修法,打算將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有關原處分機關得職權撤銷「違法行政處分」之規定,及信賴保護原則增訂進環評法第14條第1項,而環保署面對修法則表示贊成。目前修法進度已過一讀。蔡雅瀅質疑,一旦修法過關,民眾未來還有提起訴訟的意義嗎?

面對中科三、四期繁複的訴訟過成,蔡雅瀅表示,「這些訴訟有它歷史的意義,以中科三期為例,環評遭撤銷顯示了行政機關的問題,但它不檢討自身,反而檢討法律。」蔡雅瀅強調,司法救濟是居民最後一道防線,雖然很辛苦但也會繼續努力下去。面對立委提修法,蔡雅瀅無奈表示,只能期待修法不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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