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中壢萬能科技大學打壓異議社團事件,當事人商業設計系學生邱智彥與聲援團體在16日一早赴教育部遞出訴願書,要求教育部懲戒萬能科技大學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同時也強調,如果教育部的訴願委員會維持學校對於邱智彥的退學處分,將會以行政訴訟方式維權到底。

去年四月,邱智彥打算成立以人文、音樂為主的藝文性社團,因此向校方提出申請,不過申請過程卻遭到校方刁難,光是「名稱不宜」就讓邱智彥三次更改社團名稱。之後校方持續以「必須等另一個社團申請再一併受理」等理由拖延邱智彥的申請。最後邱智彥選擇以靜坐抗議方式表達不滿,校方卻表示已將設團申請上呈。

之後邱智彥持續要求失職行政人員道歉,校方則以「下層人不應向上層人要求道歉」為由拒絕。邱智彥也要求召開申訴評議會,不過評議會上並無追究行政人員責任。不滿校方行政程序充滿瑕疵,邱智彥選擇持續靜坐抗議。

邱智彥表示,「校方曾暗示他可能會被退學。」 隨後邱智彥就以「阻礙交通」、「秘密錄影行政人員」等理由遭記兩大過、兩小過,而且因為「德育成績不及格」而遭退學。

到場聲援的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去年12月21日,校長與邱智彥溝通,表示社團可以成立了,但是今天邱智彥要求的不是「他的社團要成立」,而是「學生成立社團的自由」。校方企圖粉飾太平的做法引發學生憤怒,馮喬蘭強調,做為主管機關,教育部不應該放任學校維持威權體制。

另外大學學生權益調查評鑑小組指出,日前大法官釋憲684號已表明,學校行政處分侵害學生受教權或其他基本權利,受侵害之學生得提起行政爭訟。因此邱智彥向教育部遞出訴願書,希望教育部介入處理。擔任邱智彥代理人的中研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員黃國昌也強調,假如教育部維持校方處分,將會繼續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

邱智彥也表示,建國一百年之際,台灣居然還有人會因為言論自由問題而遭退學處分。他表示,希望教育部能重視校園內學生自治的權力,而非以校園自主為藉口放任威權制度橫行。

對於邱智彥的訴願,技職司副司長饒邦安表示,根據教育部了解,學校對於社團成立有一定的規矩,而邱智彥同學並未符合校方規定。「教育部本著行政監督的立場,還是會去了解校方當初不同意社團申請的理由,同時檢查校方的程序是否有問題。」

另外對於邱智彥不服退學處分,饒邦安也強調,根據大法官釋憲第382號,「對學生所為退學或類此之處分行為,足以改變其學生身分並損及其受教育之機會,受處分之學生於用盡校內申訴途徑,未獲救濟者,自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教育部將會先了解校內申訴管道是否有問題,而對於學生提出的訴願也會在三個月內召開訴願委員會。

而對於學生質疑校方做法過於威權,侵害憲法保障的人身權益,教育部表示,社團組織章程屬於校內自治權限,學校要制訂規則前都會召開校務會議,且校務會議上都會有學生代表列席參加,「因為大學法保障學生參與校內事務的權力。」

換句話說教育部認為相關辦法是在學生代表也同意的前提下制訂,並沒有侵害權益的疑慮。教育部進一步表示,如果學生對於大學法有所不滿,則將會再與高教司研擬是否修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oo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