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白淨的沙灘、壯闊的山谷,是台灣各地難能可貴的天然美景,但這些全民共有的自然景致,卻可能成為財團私有的資產,不再能讓每個人免費享用!

為了方便賤賣國土、圖利財團,立委紛紛提出各項建設條例,放寬標準、鬆綁限制,任由地方政府賣地,換取經濟建設,也讓財團輕而易舉圈地開發。這些大舉賤賣國土的各項建設條例讓民間團體擔憂,不但無法達到經濟建設的目標,反而加深貧富差距的不公平,因此3日在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要求各條例刪除不適當條文、同時增加民間監督和參與的機制,另外主管土地的內政部應立即站出來捍衛國土。

10多年前通過的離島建設條例,是這類荒腔走板的土地開發條款的先例,來自澎湖的反賭場聯盟代表吳雙澤表示,離島建設條例通過後,導致離島開發失序,而澎湖縣立委林炳坤卻陸續提出博弈條款和三項修正案,「其中博弈條款經過澎湖公投後順利擋下,但三項修正案卻已經一讀過關,隨時有可能修法成功。」

三項修正案內容包括面積50公頃已下開發案由地方政府環評、提供法定容積率以外的容積獎勵,最後則是提供公有土地讓民間機構使用。妙雲文教基金會代表傅靜凡表示,以澎湖知名旅遊景點──吉貝島為例,上頭的沙灘頂多才2公頃,如果50公頃以下由地方政府環評,那澎湖將完全脫離中央監督,任憑地方政府說了算。

隨著離島建設條例大開方便之門,讓財團能夠輕易進入地方圈地開發,其他地區也紛紛出現類似的建設條例。包括東部發展條例、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和雲嘉農業特區發展條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代表陳依雯痛批,這次四大條例全出現在非五都地區,結果都會區有都市更新條例破壞整體都市規劃;非都會區則是建設條例放任國土買賣,「可見台灣全靠賣地換錢搞發展!」

這些發展條例當中除了排除現有法規對於公有地使用的限制、降低環境影響評估的層級,更讓地方政府可以輕易徵收私人土地以供財團開發,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指出,雲嘉農業特區發展條例中,當開發土地為私有時,一旦協議不成功,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辦理徵收。

這樣的條文內容等於侵犯人民財產權,去年苗栗大埔農田徵收引發居民自殺,未來這些建設條例過關,恐怕大埔事件將頻繁出現,更不知有多少悲劇會上演。

更不用說同樣事情若發生在花東地區,還牽涉到原住民保留地的問題。長老教會黃哲彥牧師表示,原住民世居花東,現在政府卻打算將他們居住的土地賤賣或出租給財團,一旦沒了土地,對原住民族生存將是嚴重衝擊。

來自台東的原住民代表高潞以用強調,目前花東海岸有20幾個BOT案正在蠢蠢欲動,若東發條例或是原住民族建設條例通過,情況將更嚴重。原住民部落行動聯盟代表歐蜜‧偉浪也表示,這些條例打著促進發展的口號,卻都是讓財團進來開發,連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精神都未納入,還把原住民土地搶走,「以後我們原住民真的連鍋巴都不剩!」

四大建設條例放任財團瓜分土地,但立法過程卻逃避民間監督,李根政表示,這些草案都缺乏公聽會,而民住民族建設條例更是快速審查後進入黨團協商,兩黨在密室裡互相交換條件,媒體與民眾都無法得知協商過程。

為了避免四大條例導致國土開發失序,民間團體呼籲立即刪除不適當條文,讓土地開發回歸現有法令;同時擴大民間參與機制,納入民眾聲音。陳依雯也強調,目前國土計畫法草案尚未進行審查,加上因為層級過低無法有效抑止國土賤賣問題,她強調,「國土計畫法應該拉高到行政院甚至總統層級討論,以確保國土發展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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