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苗栗後龍科技園區經歷農曆新年,再度送進營建署區委會進行專案小組審查。這次審查已是苗栗縣政府第8次延展後送審,但開發理由仍不足以讓農委會信服,不同意當地特定農業區土地進行使用變更;另一方面苗栗縣大量閒置工業區土地也讓委員無法理解後龍科技園區的必要性,因此最後小組決議,不再讓縣政府補正資料,直接提交大會審查。

會議一開始專案小組審查委員賴宗裕便質疑,縣政府應該在12月31日補正資料,但卻是在1月13日送進營建署,早已是延遲補件,程序上根本有問題,委員直言,「今天好像不應該審查。」荒野保護協會常務理事李翰林也強調,明明已經延遲補件,營建署應該不讓縣政府補件直,接送大會審查才對,卻仍是讓它補了,等於縣政府平白多了十幾天的時間可以補齊資料。

對此營建署解釋,去年營建署區委進行第二次專案小組審查,要求縣政府釐清多項問題並補件再審,而審查資料繳交期限應到31日截止,不過12月17日時,縣政府以「調查居民意願」為由向營建署申請展延,1月4日營建署發文告知縣政府「展延不允許」,但仍給縣政府10天緩衝期補正資料,一直到1月13日縣政府才將資料送進去,但程序上並無疑慮。

由於第二次審查會議中,委員要求縣政府必須針對特定農業區變更問題、工業區必要性和居民意願等問題補正資料,這次審查中縣政府也新增相關資訊。翻開這次縣政府的報告書,由於去年8月18日農委會發函表示「區位上應考慮將特定農業區之優良農地予以排除」,因此縣政府將當地綠州灌區76.74公頃排除,開發面積從334.83公頃降至235.51公頃;特定農業區面積則從175公頃下降到103公頃。

對於縣政府重新規劃面積送審,委員戴秀雄質疑,如果開發面積不同,園區配置也會改變,「那這應該是個新案,應該重新送審才對。」另外縣政府僅排除掉「灌溉系統供水區域」,其他部份的旱田卻仍要徵收成為工業區用地,戴秀雄也質疑,為什麼旱田就不是良田?

灣寶居民也表示,他們的田地成為旱田,是因為當地農田水利會把水賣給工業區使用,導致他們無水灌溉,只得轉為旱作。居民強調,即使是旱田,當地出產的西瓜也是全國有名的,根本不是縣府口中的劣田。

另外委員也表示,由於當地屬於特定農業區,農委會在1月28日的發文中已指出「原則不同意變更使用」,但縣政府的報告中卻沒有提到這一點,賴宗裕進一步表示,農委會應該公佈苗栗縣可變更農地區域有多大,目前已變更的又有多少,讓委員了解是否苗栗縣早已沒有多餘農地可以進行變更使用了。

不過對此營建署卻回應,農委會的發文是由於內政部沒有提供科技園區的相關資訊,因此農委會才表示「原則不同意」。營建署強調,「今天審查也是要再釐清農委會的意見。」只是縣政府在這次會議中提出的縮減方案,最後仍未能說服農委會,因此農委會表明,不同意農地變更使用。

至於閒置工業區土地,縣政府強調鄰近工業區土地使用都已高達100%因此沒有適當土地可以進行開發。但委員鄭安廷卻反駁,許多工業區都是高出租率、低使用率。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也強調,這些工業區土地都是以便宜價格租給廠商,根本是賤賣國土。

立委田秋堇也質疑,如果這些廠商只租不用,縣政府就應該和他們解除合約,將閒置土地拿回來好好利用,而不是在去進行其他開發。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更直言,苗栗地區閒置工業區土地上千公頃,工業局根本沒有善盡監督責任,導致當地土地重複開發。在這麼多土地閒置的前提下,委員也認為縣府提出的開發必要性不足。

至於縣政府提出的民調表示,當地7成民眾同意開發,賴宗裕則質疑,根據相關規定開發單位應附上民眾同意書,雖然縣政府表示曾進行多次民調,但卻始終沒有附上一張民眾同意書。

對此縣政府卻回應,後龍科技園區是根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申請的開發案,根據特別法規定,並不需要提交居民同意書。這樣的回應讓委員憤怒,「照你這麼講,直接請工業局核發開發許可給你們就好了!既然送進營建署就應該依法來做。」另外海寶里居民和明欽也拿出當地反對者70多人的文建請委員傳閱,強調當地反對開發的決心。

由於縣政府補件後的資料仍無法讓委員釐清相關問題,因此在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討論後,專案小組決議不再讓縣政府補件,直接送交大會審查。聽到這樣的結果,居民歡聲雷動,期待在眾多爭議無解的情況下,能讓大會駁回此案。而由於毋須補件,營建署也表示近期內將送交大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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