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6月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其中明確定義「性霸凌」,包括以他人的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未來情節嚴重,加害者甚至可能遭到退學處分。只是以「懲處」方式防堵學生對於多元性別的歧視,卻不一定能達到教育效果,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直言,沒有理解,同樣的事情只會不斷發生,「懲罰小孩是最笨的方式!」

跟據修法內容,性霸凌加害者須接受心理輔導,另可經被害人同意後命加害者道歉,或接受八小時性別平等教育,或採「其他符合教育的措施」,如果是中小學生,可輔導轉學,如果是大學生,甚至可以要求加害者退學。

王蘋表示,性別平等教育法在2004年通過,是為了保障多元性別的存在,也因此有了「同志教育入課綱」的規劃。「只是這個法通過多年,卻一直沒有落實,只有表面上的進步。」

王蘋直言,立法之後本來就應進行性別教育,結果教育部因為部分人士的抗議,暫緩了同志教育推進,過了幾天後,卻又草率通過一個以「懲罰」為主的修法內容,「結果我們不敎、卻要罰,根本違背『教育』的核心理念」。

「懲罰罵別人『娘砲』的人,就好像『娘砲』是髒話、不應該說,說的人就像做錯事一般。」但王蘋認為,這對於被受害者根本沒有幫助,因為加害者仍然不知道,「一個男生也可以是『娘』的,他只是被禁止說別人『娘』。」

在國中擔任輔導老師的莊小姐也表示,如果心裡的對立沒有改變,即使立法禁止罵別人「娘砲」,學生也可能換成其他方式去辱罵他人,「學生也可以罵別人『塑化劑吃太多』,而這些對立也只是換湯不換藥。」

教育現場無法落實性別教育,只能以「懲處」方式圍堵,王蘋認為,「原因在於我們的教育人員,從來沒有接受多元性別教育,所以根本不會敎。」因為沒人敎,所以學生仍然不理解多元性別。

同志諮詢熱線秘書長鄭智偉指出,許多老師態度上排斥同志教育,當然無法讓學生學會尊重多元。「過去我們接觸的案例中,曾經有國中生因為同志身分被發現,走在走廊上遭同學欺負,罵他『娘砲』等。結果學校輔導老師只能要學生下課就躲到輔導室。」

鄭智偉表示,由於學校輔導人力不足,因此輔導老師向民間團體尋求協助,只是當同志諮詢熱線打算進入校園協助輔導時,卻遇到學校老師的反對。「當時學校老師說,『學生只是罵他娘砲,沒有說他是同志。我們會敎學生尊重他人,但這件事與同志無關』。」

這個經驗讓鄭智偉驚覺,即使教育部每年舉辦多場研習,甚至編製了同志教育的相關手冊,但是「教育現場上,教育人員對於多元性別的概念仍然很缺乏、甚至排斥。」鄭智偉感嘆,台灣是亞洲國家中對於多元性別有最多相關出版物的國家,市面上有許多介紹同志的書籍和電影,一個老師若是願意了解多元性別,其實有許多管道可以協助他們。「但實際上我們的老師面對自己不了解的東西,卻不願意去『自主學習』。」

另外雖然目前各級學校規定每學期必須有固定時數的性別教育課程,不過實際成效卻有限。莊小姐說,學校面對政策的作法,就是在一個學期內安排一些性別教育的活動、看看影片,再讓學生寫作業。之後學校會將學生作業拍照列冊,做成成果集後送到教育局等單位,證明學校進行了性別教育,「但是上百個學生,恐怕只有少數人真的有學到東西。」

單單以立法就想落實尊重多元性別,不可能有立竿見影的效果,莊小姐認為,小孩子受到整體環境影響大,如何透過環境給予多元刺激,讓他們學會這個世界有各種人存在,進一步去理解他們,才有辦法逐步達成多元性別的尊重。

而王蘋也認為,多元性別應該被理解而不是以懲罰方式圍堵歧視,單純以為立法就能防止歧視發生,真是太天真,「如果沒有理解作為基礎,類似葉永誌的事情,還是有可能繼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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