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動護保護法立法12年,而1999年到2008年間,政府也投入3億7千多萬的經費,補助地方公立收容所的修繕、建置,以及流浪動物安樂死等工作上,不過流浪動物的數量卻是越減越多。加上社會對於「安樂死」的討論仍然停留在「殺」與「不殺」的二元對立上,也讓公立收容所更加封閉,民間團體更難以參與動物福利改善的工作。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台灣大學獸醫院在7日舉辦「動物福利、獸醫倫理與臨終關懷」研討會,討論台灣目前在安樂死的困境,以及安樂死無法放上檯面討論的結構性問題。

早從1949年開始,台灣就有撲殺流浪動物的措施,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指出,當時曾將流浪動物送進動物園裡,給大型野生動物「加菜」。一直到1998年動保法立法前,台灣許多地方以「氯仿」等毒氣來殺死動物,另外也有不少地方以淹死或電死等方式來執行撲殺。

獸醫師表示,毒氣致死的方式,因為動物對毒氣的反應時間不一,所以會造成動物的恐慌和互相踐踏的狀況。1997年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在立委的協助下,終於合法引進「巴比妥納鹽」,為收容所的動物進行安樂死。並且進行巡迴的講座,教導收容所的獸醫師和清潔隊員如何讓動物平靜的離開。

「不過我們卻不斷聽到『這樣很慢啦!』、『淹死哪裡不人道?』這樣的質疑。」除了收容所人員的反彈,陳玉敏說,最讓我們難過的,是來自「圈內人」的攻擊。由於部分的動保團體反對安樂死,結果人道安樂死的政策,也讓收容所人員成為執行死刑的「劊子手」,而執行人員的支持系統,當然也付之闕如。

反對安樂死的聲浪,也讓公立收容所寧願選擇緊閉大門,而不是讓動保團體進場協助改善安樂死程序,同時協助收容所建立支持系統,支持工作人員面對每日不斷發生的生離死別。而公立收容所的封閉,同樣也讓安樂死程序出問題,導致動物更多的痛苦。許多動物在面對安樂死過程中,因為套索勒頸而死亡,另外也因為太過緊張,造成工作人員抓傷或咬傷。

公立收容所面對動保團體的退縮態度,讓收容所的狀況十多年來沒有絲毫改善。陳玉敏指出,從1997年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進行收容所調查報告──犬殤,一直到2009年的「悲傷326」調查中,9成的收容所仍然處在垃圾場旁邊,0.8成位在墳墓旁,一般民眾根本無法接近,更不用說從這些收容所裡認養一隻動物回家。

「當彰化打算把公立收容所設在芳苑時,卻遭到地方民眾強烈反對。」陳玉敏表示,但在英國,收容所卻位於市中心,長的像百貨公司,居民都很歡迎,也讓認養的比率相對高出許多。與國外收容所狀況的差距,讓動保團體質疑,這麼多年來投入的經費,究竟用在哪裡。

另一方面,某些提倡不施行安樂死的私人收容所,則因為動物數量過多,結果引發收容環境不佳、疾病的集體傳染等問題。但私人收容所仍可獲得大量捐款。這或許是因為,收容所承擔了整個社會不願承擔的責任,因此人們選擇付出捐款當作贖罪,讓這些動物維持在至少是活著的狀態。

「我曾經看過一隻私人收容所裡的狗,因為出了車禍受傷,導致骨頭外露。」陳玉敏說,但因為收容所不施行安樂死,所以只能將那隻狗放在檯上,一邊放著佛經給牠聽,讓牠慢慢斷氣。「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是一個生命最悲慘的狀態。」

單純的要求廢除安樂死,不可能讓安樂死的數量真正下降,陳玉敏表示,源頭減少流浪動物數量、加強飼主責任、良好的中繼安置機構,以及動物交易管制等從頭減少流浪動物的作法,才有可能讓安樂死的動物減少。畢竟流浪動物數量過多,其實是整體社會造成的結果,強調公民責任,改變造成問題的「人」,才有可能真正解決問題。

而在這之前,讓動保團體進入收容所,協助改善安樂死程序,給與動物「保定」、陪伴動物安心的走完最後一程,也才能讓執行者從「劊子手」的形象,轉變為「送行者」。「動物保護和動物福利的改善,不可能一蹴可幾,我們只能今天要求籠子大一點,明天才有可能要求不要關籠子。」

【名詞解釋:安樂死】

根據「動物權利研究」,安樂死指的是「好的死亡」。必須符合:方法為最不痛苦、死亡本身符合死者的利益,以及執行者是為了「死者的利益」。

在其他狀況下殺死動物,並不能稱為「安樂死」,但並非「非安樂死」的方式,就是「不道德」的方式。將無法安置的流浪動物殺害,或者將經過實驗或手術的動物致死,都不能算是安樂死。

目前動保法規定,公立收容所內流浪動物若12天內無人認養,將執行「安樂死」,否則收容所無法有足夠空間容納流浪動物。但實際上這樣的致死行為並不符合真正「安樂死」的定義。

另外在台灣,收容所並非讓動物在平靜的狀態下執行「安樂死」。雖然台灣公立收容所「安樂死」作業流程要求工作人員必須儘量安撫動物,不過收容所的工作人員平日和動物接觸不多,加上工作人員多以捕犬棒將動物拖出籠子,以讓動物飽受驚嚇。

且因為需要「安樂死」的動物數量過多,所以執行完「安樂死」的動物屍體並不會被移往他處,動物往往看著自己的同伴屍體,加上狗狗死亡後,會從肛門腺中放出氣味,使其他的狗聞到而害怕,因此整個場地瀰漫了驚懼的氣氛。

這些緊張的氣氛讓動物不願乖乖接受靜脈注射,同時也增加了工作人員的風險,因此工作人員通常不以靜脈注射方式為動物注射「巴比妥納鹽」,反而是以捕狗棒將動物壓制在牆角或地上,直接注射至心臟。

刺穿心臟不但相當痛苦,由於動物緊張亂動,也會讓工作人員無法一次完成,結果常常連刺兩、三次,或者沒有刺中心臟,藥物進入胸腔,反而導致動物因胸腔麻醉無法動彈,最後緩慢窒息而死。

由於整個過程違反作業流程,因此動保團體多反對目前這種執行方式,同時也要求進入收容所,協助執行「安樂死」前為動物進行「保定」,帶著動物散步、安撫情緒,陪伴動物走完最後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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