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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環保署5日召開石化業與晶圓及半導體業放流水標準草案公聽會,但修法草案推出卻讓環保團體感到不滿。由於晶圓及半導體的放流水標準不含括科學園區,讓環保團體質疑,科學園區的放流水一年高達19萬噸,如果不管制,等於是在環境保護上開了一道後門。

環保署推出的標準中,將針對氨氮設立新的管制標準,新設事業單位若位於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內,氨氮標準為10mg/L;其它則為20mg/L。既設事業單位則是2012年7月起需減至75mg/L,2015年則需減到30mg/L。

不過這個標準只適用在「非」科學園區的晶圓及半導體廠商,至於科學園區內的廠商,則是依據去年12月15日公告實施的「光電業材料及元件製造業」放流水標準來管制,而這個標準卻沒有新增氨氮的標準值。

將科學園區排除的草案,讓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邱花妹質疑,「去年光電業不加上氨氮標準,今年半導體卻新增了。結果今年雖然半導體業新增氨氮標準,卻又把科學園區排除,為什麼一樣是高科技產業,但標準卻是一國兩制。」另外邱花妹也質疑,這次氨氮的標準數值又是如何訂定的?

對此水質保護處副處長沈一夫回應,去年修訂的光電業放流水標準,針對生物及毒性物質進行管制,不過後來發現,水質中的氨氮對於生物造成更大的影響,因此今年才轉向管制氨氮。他也承諾,今年將會回頭去檢討光電業的放流水標準,將氨氮納入管制。水保處科長儲雯娣則強調,由於將科學園區納入管制還需要與科學園區再討論,明年將會提出研議內容,再與科學園區作進一步的討論。

除了氨氮管制上恐出現漏洞,這次草案也只增加了13種VOC(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和17種SVOC(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物質,而全氟辛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卻未納入管制。由於這兩種物質長期接觸可能引發嬰兒缺陷,對免疫系統會產生不利影響,也會破壞甲狀腺功能,甚至有致癌之虞,因此沒有納入管制,也讓環保團體不滿。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呂翊齊指出,中國綠色和平針對紡織業放流水進行檢測,發現水中含有PFOS,且數值僅有台灣河川水體的千分之一,但中國綠色和平立即要求紡織業者進行源頭管制,「因為它即使是微量的,也是有害的」。但反觀台灣,卻沒有在這次增定標準時,將其納入管制。

對此與會的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代表強調,其實2005年國外就開始關注PFOS帶來的問題,而台灣也逐漸修改製程,2009年開始,台灣半導體產業幾乎已經不使用PFOS,「現在進行水質監測,應該根本測不到。」

儲雯娣則回應,這次納管了共30種的物質,是在經過徹查2百多種物質後,依優先性和毒理性判別,選定了這30種物質,「雖然這次新增的標準不一定有滿分,但我們已自認有90分。」她也強調,將會持續進行滾動式的檢討,調整管制標準。

不過站在風險管理的立場,即使業者沒有使用PFOS,納入管制標準也可以預防未來一旦發現,才於法有據去規範廠商。對於環保署有意根據不同產業個別設立管制標準,環保團體表示肯定,但放流水標準草案中的漏洞,環保團體也期望環保署能召開第二次公聽會,讓民間充分表達意見,使整套標準更接近民眾期待的「滴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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