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來台多年的菲律賓華僑黃榮德,因為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因此無法享有健保,生了病也只能忍耐,不敢看醫生,前陣子中風昏倒送醫,送醫後隔幾天,他等了好久的合法居留證終於核發,但因為住院沒工作,因此黃榮德還得再等4個月才能申請健保,這期間積欠醫院高達4、50萬的醫藥費,加上重度中風需要有人在旁照料,但黃榮德在台灣無親無故,最後只能選擇回到菲律賓。等了大半輩子的居留證終於拿到手,但黃榮德再也用不到了。

全世界僑居國外的華人共有4千多萬名,其中不乏擁有雙重國籍、社經地位良好的華僑,但也有6萬名只有「單一中華民國國籍」,在國外沒有公民權、無法置產;在台灣則被認定為「無戶籍國民」,沒身分又沒權力的弱勢華僑。不合理的制度讓弱勢華僑處境更堪憐,19日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等民間團體共同前往立法院拜見國民黨立委,要求支持將「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版本排進這個會期議程。

「我們的父母都是中華民國國民,只是因為我們在國外出生,因此沒有身分。但只要帶著證明雙親都是中華民國國民的文件到台灣外交部在國外的辦事處申請,都可以拿到一本『中華民國護照』。」來台22年的蔡麗兒說,當初以為拿到護照就沒問題,可以安心來台灣定居,沒想到這才是惡夢的開始。

2007年開始「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規定,無戶籍華僑在台灣年續住滿7年,得申請合法居留證,拿到拘留證之後過1年便可申請身分證。「結果我們每半年要出境回到菲律賓,辦妥簽證再回來台灣。但我拿的是中華民國護照,進台灣為甚麼要辦簽證!」

回去一趟得花機票錢、簽證費用和在當地的生活費,大約3萬多元台幣,對於多從事勞力工作的無戶籍國民而言,是相當沉重的負擔,也因此許多負擔不起的人,只能選擇逾期居留成為黑戶。

蔡麗兒說,因為簽證辦理速度不一,有時候得等上一個月,這些不確定的等待時間,都會影響無戶籍國民在台灣找工作的狀況,「你要請假一個月,有些老闆不願意等啊。」蔡麗兒感嘆,「當年我來台灣時,兩個孩子都才4、5歲,兩地往返20多年,真得很辛苦。」

根據目前移民法規定,無戶籍國民得要在台連續住滿7年才能申請居留;但外國人只要連續住滿5年即可申請永久居留證;而外籍配偶與大陸籍配偶則分別是3年和6年的期限,都較無戶籍國民來的寬鬆,也讓無戶籍國民大感不解,「為什麼我們明明是中華民國國民,還得等比較久!」

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秘書莊惠玲表示,目前已有50幾人陸續拿到居留證,而仍有2百多人還再苦苦等候。而7年的等待期中可能發生許多意外事故,導致他們的等待期必須重新計算。加上台灣許多社會福利是與「戶籍」掛在一起,沒有戶籍就沒有健保和社會福利。因此再身分確認前,只能祈禱不要生病。

去年健保法修法,無戶籍國民也曾經向衛生署反應,希望能將華人納入健保範圍,「但衛生署的態度相當強硬,因為他們擔心只要健保不與戶籍掛在一起,全世界4千多萬華人都可以跑來台灣享用健保資源,會造成資源分配不公平的問題。」莊惠玲無奈表示,這些無戶籍國民都是底層弱勢,而組織也只要求政府將6萬名「單一中華民國國籍」的華僑納入健保,不過衛生署依然不同意。

由於沒有健保,許多無戶籍國民生了病只能自己買藥,根本不敢看醫生,導致病情延誤,發病時都已回天乏術。莊惠玲說,黃榮德只是其中一個案例,他們當中也有人好不容易等到身分證,卻得了胃癌,「等了大半輩子的東西終於到手,卻一點意義也沒有了。」

這幾年菲律賓華僑關懷連線等組織也不斷向行政機關提出訴求,但移民署都以「專案」方式來處理組織提出的案例,無意做全面性的修法。莊惠玲說,「真得很諷刺,他們明明是中華民國國民,卻得依靠『專案處理』來獲得合法身分。」

為了減少無戶籍國民等待的時間,以及基本人權遭忽視,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等幾個組織提出移民法修法版本,希望能夠將連續居住時間從7年減為3年,而逾期居留者能就地合法,同時取消無戶籍國民回台需辦理簽證的荒謬制度。

莊惠玲說,雖然移民署也提出修法版本,且修改項目與民間團體多有重疊,但因為移民署的修法版本內容較多,且這個會期不旦少1個月,還要審預算,民間團體擔心這個會期無法審查通過,因此希望能先通過民間團體的版本,修改3條與無戶籍國民切身相關的規定,立即改善他們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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