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新店十四張溪邊寮聚落因為捷運環狀線開發因而面臨拆遷,雖然同意配合工程進行拆遷的住戶可以獲得救濟金與其他相關補助,但金額不多的補助其實只是將這些居住弱勢的民眾推入更悲慘的狀況。而溪邊寮的拆遷也凸顯政府對待這些弱勢居民,缺乏更具體的安置方案。

違建戶的拆遷與安置,各地方政府並沒有統一的處理政策,以台北市為例,「台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中就有納入安置的項目,讓拆遷戶得以優先承購國宅等。例如公館地區的寶藏巖,之前由於台北市政府打算將其闢為河濱公園,因此當地住戶面臨驅離的命運。

當時介入寶藏嚴轉型共生聚落的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兼任副教授康旻杰表示,雖然市政府要求民眾搬遷,不過仍有提出出租或優先承購國宅等方案讓民眾選擇,而在共生聚落的概念形成後,居民也可依照自身意願選擇留下,在共生聚落完成前,市政府也有在現地提供2年的中繼住宅讓居民暫住。至於尚未承租或購買國宅者,是政府也提供租金補貼。

不過鄰近的新北市,在「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中,就只有提及救濟與獎勵,而毫無安置方案。雖然溪邊寮的居民也曾要求先建後拆、具體安置,但新北市政府並沒有同意。加上資訊尚的不對等,也讓民眾只能無奈的選擇領取補償走人。

雖然溪邊寮的居民屬於違建戶,但違建形成有其歷史因素,淡江大學建築系教授黃瑞茂表示,溪邊寮拆遷的議題凸顯「產權與人權」之間的爭議,當政府打算驅趕這些沒有土地產權的人時,有沒有看見整個城市在形成過程中,這些身不由己的人背後的故事。台北大學不動產城鄉環境系副教授廖本全也認為,「單純的將違建戶是為侵佔國有地的人,其實是過於淺薄的想法。違建戶的出現有相當複雜的歷史成因。」

加上驅趕的過程中,政府僅提供了微薄的救濟金和獎勵,讓居住弱勢的民眾進入住房市場中自己想辦法生存,廖本全憂心,這些人恐怕只會更加弱勢。而政府缺乏一套安置制度,廖本全直言,因為政府並未將居住權等同於基本人權,所以也不認為保障居住權是政府的責任。

「為了蓋捷運而要拆人家的家,並不是沒有辦法解決。」廖本全強調,對於這些因公共利益或公共建設而被迫搬遷的人,政府應該做到完全補償,包括保障他們的就業、生活,確保這些人不會因為搬遷而過得更糟。

康旻杰也認為,單純的給予救濟金並不夠,政府在拆遷前應該有更詳細的社會調查,包括釐清產權與住戶的特性等。而黃瑞茂也表示,這些住在一起的人本來就是相對弱勢的居民,交通局拆遷前,其他單位應該率先進入,「例如社會局應該先介入了解當地居民的需求,提供協助,而不是等到要拆的時候才跑來說會幫忙協助租屋。」

黃瑞茂強調,「我們關心的是人,是這些弱勢居民的生活和工作權!」單純給予救濟和獎勵金的搬遷模式,對於改善弱勢住戶的情況毫無幫助,甚至是讓他們跌入更悲慘的狀況裡。

對於都市地區這幾年來如火如荼進行的土地開發,黃瑞茂也感嘆,政府已經淪為建商的推土機,「但在土地開發上政府不但沒有賺到錢,甚至賠上自己的誠信。」以大型建設方式來製造經濟發展的榮景,「問題是這樣的做法真的達到『脫胎換骨』,還是其實只是『美人白骨』?」

黃瑞茂直言,以大型建設、擴大內需方式增加工作機會,對經濟發展期的國家來說或許可行,但台灣早已步入經濟停滯,且日本的案例早已證明這樣的手段行不通,政府卻持續拿後代子孫的資產來豪賭,黃瑞茂憂心,沒有深刻反省的產業轉型,台灣恐將步上日本的後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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