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規劃的700公頃吉洋人工湖開發案,環評通過十年卻因爭議過大,預算遭立法院擋下,因此始終無法動工。但水利署為預防南部地區缺水,2010年提出「南部地區水庫活化及供水穩定特別條例」,撥用500億元,並夾帶近200億元推動「吉洋人工湖一期計畫」。讓停擺已久的吉洋人工湖開發案,以「高屏大湖」名稱借屍還魂。

13日環保署舉行「高屏大湖工程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審查,也讓反對人工湖計畫的屏東居民連夜北上抗議,要求專案小組退回此案、重新環評。

吉洋人工湖計畫共有5個湖區,涵蓋屏東美濃、里港等地區,影響範圍約2000公頃。計畫在豐水期時透過高美攔河堰取荖濃溪水,以13.8公里的引水路將水引進人工湖區。而人工湖總容量約6500立方公尺,預計下挖12公尺、沿岸築堤35公尺,湖區面積約5個澄清湖大小,未來將結合台糖周邊250公頃的土地進行觀光、遊憩、生態、低密度住宅等整體開發,估計將可成為高屏地區觀光休憩勝點之一。依照水利署的規劃,此一人工湖開發將是蓄水、砂石開發和休閒三贏的工程。

2000年通過環評後,由於預算一直在立法院遭到阻擋,因此並未施工。2009年莫拉克風災,導致曾文水庫與南化水庫淤積嚴重,加上越域引水工程爭議過大因而暫緩,但高屏地區用水急需來源,因此水利署提出「南部地區水庫活化及供水穩定特別條例」,撥用「擴大公共建設」多餘經費500億元,其中夾帶近200億元推動「吉洋人工湖一期計畫」,以供高屏地區民生及工業用水。

由於特別條例將在2016年失效,因此水利署南區水資源趕在效期前依環評法規定送交「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變更內容對照表,準備變更工程順序,由里港地區、靠近南化水庫的E湖區優先動工。

 

但此一變更引發里港居民反彈,居民梁金耀氣憤表示,當地是旗山溪和荖濃溪共同沖刷而成的土地,原本地勢就已低漥,每逢大雨必定淹水。現在卻打算在當地做蓄水工程,但是當地地下水位高,高屏大湖卻打算開挖12公尺,地下水一定會湧入湖內,之後一旦遇到大雨,高屏大湖的水必會溢出,影響鄰近居民的安全。另外居民也質疑,南區水資源局打算從E區開始做起,是因為當地人口最少、反彈最小。

不過對此經濟部水利署總工程司組長江明郎解釋,原本規畫從CD兩區開始做起,但後來行政院指示先從E區動工,因此才改變工程期程。而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賴建信也強調,原本的CD兩區必須另外興建高美堰,取得荖濃溪的水引進高屏大湖,但E區最接近現有的南化水庫聯通管工程,加上莫拉克風災後南化水庫淤積嚴重,多餘水源無處容納,因此由E區動工,立即可以將南化的水納入,減緩高屏地區缺水問題。

另外當地居民也質疑,未來高屏大湖將會使用深水井抽取地下水來補充,但是荖濃溪附近在枯水期時已經水源不足,需要搭配抽取地下水一同使用,才能免強足夠,若高屏大湖再搶水,農業用水將會匱乏。面對民眾的疑慮,賴建信強調,後期工程會以高美堰攔截荖濃溪的水,但不會以深水井抽水,「我們可以保證。」只是高屏大湖仍要使用荖濃溪的水,與農業搶水的問題仍無解。

至於水從哪來,除了引進南化水庫多餘水源之外,水利署也打算將高屏溪的水由下游回抽至高屏大湖內。只是此舉讓民間團體質疑,這樣的工程根本是「脫褲子放屁」,原本的水文系統已經存在,為什麼還要多一個蓄水工程來把水都放進去,且水源進入高屏大湖,農民還有辦法使用嗎?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楊俊朗也質疑,水利署現在的規劃與當初環說書內容根本不同,是否還可以「變更內容對照表」方式的通過審查。加上環評通過10年,當地的重金屬含量數據與當初環評時差異甚大,「以鋅為例,環評時表土的含量是10.7mg/kg2011年的監測結果卻是85.9,差距高達7倍;鉻的濃度當時小於0.3,現在卻高達20.4,濃度上升如此大,而這些水未來供應民生使用,難道不需要重新評估當地現況?」

高雄市環保局科長林燦銘也認為,距離當初環評通過時,時空背景早已變異過大,加上莫拉克風災後對當地生態、水文都產生重大影響,「但是開發單位卻只以沒有影響四個字帶過!」林燦銘直言,高屏大湖環評通過10年,應該已重新環評方式送審,而不能以對照表方式處理。

而參與審查的委員也一致認為,開發單位送審的報告對於高屏大湖的引水來源、管線周圍環境工程等都沒有詳細報告,且當地居民反彈嚴重,不該只是以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或是變更內容對照表方式送審。

不過主席林慶偉認為,雖然民間團體與當地居民反彈極大,但南部的確有缺水的急迫性,因此要求水利署不能以變更內容對照表來送審,但也不需重新環評,而是改以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方式,詳細說明E區飲水來源及工程,同時也必須回應民眾的疑慮並另提出替代方案後再行送審。

對於須以較為耗時的環差分析送審,江明郎坦言,的確會對工期造成影響,加上2016年特別條例即將失效,因此水利署也只能在通過審查後加緊趕工,江明郎表示,希望趕在明年初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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