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蘭嶼報導】30年前核廢料貯存場進入蘭嶼,讓達悟族人從此生活在輻射污染的陰影底下,但伴隨核廢料而來的回饋金,卻是另一個潛藏在蘭嶼的危機。今年代表綠黨參選不分區立委的達悟族人希婻‧瑪飛洑(Sinan Mavivo)也曾表示,回饋金、免費電力等補償措施,其實嚴重影響族人的心靈,也讓族人誤以為,失去了核廢料他們將活不下去。

回饋金共分為3類:第一類是核廢儲存回饋金,一年約2千萬,分給6個部落,由鄉公所組成回饋金管理委員會去管理。第二類則是地租用費與「就業輔導轉業金」,土地租用費大約一年23百萬,而「就業輔導轉業金」原本是32億元,但後來修改成644千萬,目前已發出88千萬。最後一個則是敦親睦鄰基金,每年大約45百萬,用在急難救助、獎學金等部分。

而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蘭嶼貯存場經理池國泰表示,除了現金回饋,台電也給予免費的電力,免費電力讓台電一年支出9千萬至1億的成本。

表面上看起來回饋金可以讓蘭嶼居民過上優渥生活,但實際上與部落直接相關的第一類儲存回饋金,由委員會撥給每個部落各2百萬,而這筆錢再由部落的社區發展協會的理事會自行討論使用方式。剩下的約8百萬金額,則由回饋金管理委員會去討論該年度重點發展的項目,並由回饋金支付。

不過這項交由各部落自行使用的回饋金,得要由社區發展協會編列預算、申請,否則將無法使用。因此有些部落會尋找外頭的人幫忙寫計畫、申請預算。而曾在社區發展協會工作的希•瑪都布史表示,協會的計畫得要到年底才能拿到錢,因此前面的日子協會得要先有錢,才有辦法舉辦活動,「我自己在協會工作,就曾經7個月沒拿到薪水。」

另一位部落青年魯邁表示,發展協會偶而會辦一些清潔活動,讓部落的人去幫忙清潔,一天就可以領到8百元,讓許多族人覺得回饋金對生活幫助很大。但也因為部落的族人不瞭解回饋金的放過程必須經過一道複雜的手續,因此總認為發展協會很有錢,但是卻不願意給族人。

對於回饋金的使用方式,希•瑪都布史認為,不該繼續以這種編寫計畫、申請的方式進行,而是交由部落族人共同決定,只是究竟要如何共同決定,如何達成共識,顯然也是另一條漫長的路。而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則認為,應該以信託方式來處理回饋金。但信託方式卻可能面臨到族人質疑,為什麼自己的錢要交給別人管理。且信託後的使用方式又該如何獲得全島族人認同,也成為另一個問題。

當核廢料議題被回饋金掩蓋,部落族人無法有強而有力的自覺,能夠產生足夠的共識與自主性去運用這筆金錢時,回饋金的爭議或許將成為內耗部落凝聚力的禍源,削減掉部落內反核的意識。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oo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