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士林文林苑都更案強拆民宅,也讓都市更新條例的問題浮上檯面,在中央地方口徑一致強調將要修法之際,6日立委尤美女也邀請專家學者與政府機關同召開公聽會,針對現行條文不足之處提出批評。只是雖然現場學者重炮批評法令缺失以及行政機關的程序瑕疵,但這次事件中扮演關鍵角色的台北市政府卻僅表示,將會把學者意見帶回研議,毫無實質回應,也讓立委強烈求,台北市政府必須在一週內有所答覆。

1998年通過的都市更新條例,施行至今歷經多次修正,不過修正內容卻是越來越向建商靠攏,律師蔡志揚指出,2003年第一次修正時,增加了25-1協議合建的相關規定,同時也修訂第19條,讓建商在進行都更時程序能更加簡化。之後陸續調降協議合建門檻、或是不經地主同意即可劃定都更單元,蔡志揚直言,歷次修法只有討好建商,卻始終缺乏地主觀點,讓人越修越心寒。

中央法規大開方便之門,讓建商能夠透過都市更新強取豪奪,而作為實際執行的地方政府,卻也沒有在程序上嚴格把關。這次文林苑強拆事件,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正工程司江忠信表示,就是因為當初在執行法令時發現都更條例有瑕疵,因此台北市政府另定了18種行政命令,補足執行上的漏洞。

但這些行政命令本身卻和中央法相互違背,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指出,在台北市政府訂定的「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審查原則」中,要求劃定的更新單元不得造成畸零地,而建商也以這樣的理由要求文林苑拒遷戶王家兩戶必須納入都更範圍,導致最後強拆的結果。

「但中央的都市更新條例只規定了『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針對其土地及合法建物劃定更新範圍』。」換句話說,只能就自己的土地與建物劃定更新,但台北市自訂的規則中,卻是容許實施者為了「街廓完整」,將週邊土地一併納入都更範圍。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系助理教授王珍玲也指出,根據「建築法」第4445規定,即使地主土地恐為畸零地,但地主也有不與鄰地合併使用的權力。但台北市自訂的規則,卻打亂了中央法規的秩序。「且台北市政府自訂的都更單元劃定標準在去年經法院判決認為有問題,一開始用一個有問題的標準去評估,後面當然跟著出錯。」

且實際上文林苑的基地本身也並非完整街廓,這樣的案子在台北市政府中的審議委員會居然能夠通過,也讓徐世榮質疑,都更審議委員會究竟如何審查此案。對於審議會無法及時發揮作用,讓問題重重的都更案照樣核准,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也指出,台北市政府不斷強調要顧及95%居民的權益,以假性的多數決去壓迫少數,「但是多數同意應該只是一個『可以進行都更規劃的門票』,而非能夠通過審查的門檻。多數同意只是發動都更的『充分條件』罷了。」

王珍玲舉例,都更條例中規定,若地主原本的土地面積在權利變換後無法換得都更後的最小坪數建物,便改以現金補償為主,「但是都市更新不應該是趕走原住戶。都更內容是否符合原住戶的需求,也是審查過程中應該去評估的。不過現在審議會卻不去審查這些。」

結果審議會只管建商送進來的案子是否符合這些比例要求,卻不管拒絕參與的人有什麼理由。王珍玲也強調,「政府機關對於都更單元應該進行實質審查,但卻只有形式審查,結果變成好像劃定就得通過。」

政府機關的退位,讓都市更新變成建商主導的遊戲,一般民眾卻喪失拒絕的權力。王珍玲強調,「原本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規定劃定更新地區必須先經過嚴密的調查,包括當地發展狀況、居民意願、原有社會、經濟關係及人文特色等。」

換句話說,政府的角色在一開始就該介入,由政府主導劃定都市更新單元,之後再以公開招標方式遴選實施者。不過都市更新條例第9條卻開了一道後門,讓民間能夠自行劃設都更範圍,加上第22條的多數決規定,結果變成民間發動的都更只要通過門檻比例即可。

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研究員陳虹穎也強調,由於審議會過程不透明,加上即使案件有爭議,也無法重啟審查,結果只能一錯再錯。而且都市更新條例中雖然有針對實施者的相關罰則,但卻沒有實質效力,因此地方政府根本無法約束建商。

對於台北市政府在整個都更審議與程序上充滿瑕疵,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氣憤表示,市政府在文林苑事件發生後將責任推給中央法規,「實際上是市政府不斷將錯就錯才導致今天的問題。」

廖本全直言,市政府強拆文林苑,不是笨的一塌糊塗,不知道自己在幹嘛;就是壞的一塌糊塗,明知自己有錯還錯到底,廖本全也表示,市政府現在應該之對強拆王家提出後續交代。「另外都市更新條例定地超過十年,內政部現在應該告訴全民,它當初制訂的目標是否達成,或者根本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製造新的問題。」

但對於學者批評都市更新在執行面上出現許多問題,營建署都市計畫組組長陳興隆表示,過去僅有都市計畫法時,由於公部門沒有經費進行都更,因此推動極為困難,後來修訂都市更新條例時,便將引進民間資本、權利人參與和多數決與強拆等原則納入。

「民主體制下一個政策很難讓全部的人都同意,若要多數決就一定會走道強制執行這一步。」陳興隆直言,都更條例實施後大約有一千多個都更案通過,「它的成效不錯,只是細節該怎麼做好還需要再修正。這次修法營建署也提出20多項修正重點,希望能加強保障地主權益。」

而台北市都更處正工程司江中信僅表示,專家學者意見,他將會帶回市府,作為修法的參考,但對於審議文林苑都更案的質疑,江中信一概不予回應,也讓在場學者對於台北市政府的態度趕到氣憤與無奈。

廖本全直言,市政府打算組成都更修法小組研議修法方向,其實只是規避了市政府真正該作的事情。尤美女也要求市政府重新檢視自治規則是否有抵觸中央法規的問題,另外對於拆除王家的後續補救方式,也必須在一週內有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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