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我從遠方來,一路來到台灣,聽說這個地方很自由,但我的自由在哪裡。」來自印度的流亡藏人慈仁(Chundup)唱著自己寫的歌,站在行政院前抗議。在台灣的台藏夫妻,因為外交部不願易承認藏人持有的「黃皮書」,因此無法申請居留,只能每半年離境一次重辦簽證,這樣的規定不僅讓台藏夫妻被迫分離,也造成他們經濟上的莫大壓力,9日台藏家庭成員與民間團體共赴行政院陳情,希望台灣政府能夠重視家庭團聚的基本人權,還給他們正常的家庭生活。

2001年流亡到印度的慈仁,在2006年認識了前往印度拍攝佛教與西藏流亡紀錄片的台灣人詠晴,兩個人在2009年結婚,一開始結婚時,台灣政府只說比照外籍配偶辦理,因此兩人在印度公證,也在台灣辦理公證和宴客,相關文件經外館驗證後取得合法結婚的證明。

「但是當我第一次要來台灣時,外交部卻不發給簽證。」慈仁說,當時外交部沒有什麼理由,就是拒絕他,但是因為當時小孩即將出生,因此在立委協助下,慈仁才順利來到台灣。「我的朋友與法國人結婚,小孩出生時他前往法國,法國政府沒有任何刁難就給了簽證,之後也順利獲得居留。原本以為台灣也一樣,沒想到困難重重。」

慈仁向外交部申請依親簽證來台灣時,被外交部加註了「不得改辦居留」的註記,而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持有停留簽證60日以上,且未經簽證核發機關加註限制不准延期之外籍配偶,得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居留」。由於慈仁被蓋上註記,因此無法向移民屬申請居留。

當他們詢問外交部為何加蓋註記時,外交部僅表示,不確定流亡藏人所持、由印度政府發給藏人的「黃皮書」(IC卡)是否屬於正式文件。慈仁氣憤的說,一開始外交部還告訴他們,黃皮書在世界各地都是不被承認的,後來他們收集了他國資料給外交部,外交部又改口說日本也規定黃皮書不能申請居留,「但是在日本,只要是與日本人結婚的藏人,一樣可以申請居留,只有台灣就連結了婚還會被刁難。」

由於無法申請居留,慈仁必須每半年離開台灣,回到印度辦理簽證,慈仁感嘆,「一次費用大約6萬,而且因為辦理文件必須跑來跑去,花時間又花錢,辦理過程不順利時,還得等上2個月。」而慈仁不在台灣的這段期間,家庭經濟就由詠晴一肩扛起,只是因為孩子還小,需要有人照顧,因此詠晴也無法從事時間較長的工作。

詠晴氣憤的說,每半年得要花上一大筆錢,但是丈夫因為沒有居留證無法工作,自己又得分出時間帶孩子,對他們的經濟造成很大的負擔,「政府這樣的規定,根本是逼他們成為黑戶。」

另一位同樣嫁給藏人的阿美則是因為丈夫無法獲得居留,每年還得進進出出的生活讓她不敢生孩子,她哽咽的說,「我很害怕哪一天他出境了,卻再也進不來。我只求一家團聚不要再分離了,這樣真的很辛苦。」

不只台藏家庭可能面臨外交部在簽證上加註不得申請居留的問題,許多國際婚姻家庭也都面對同樣困境,而外交部往往以國家主權或是安全等理由拒絕給予外籍配偶申請居留的權力,對此國際家庭互助協會主任李丹鳳質疑,婚姻自由與家庭團聚是基本人權,國家安全可以凌駕在這些價值上嗎?

面對台藏夫妻的陳情,行政院也邀請10為代表入內,不過行政院僅表示,會委請外交部與內政部研究如何專案解決,並希望民間團體將手上的個案狀況提供給他們,但實際上早在4月中外交部等部會就已針對台藏配偶居留問題召開跨部會會議,並決定交由行政院做政策指示。因此行政院這次的回應,反而只是把求踢回外交部。

且專案處理的作法也讓白帥帥黑戶人權行動聯盟感到不滿,聯盟秘書長龔尤倩表示,之前政府就曾經在「外國人停居留許可辦法」中定了一個條款,讓2007年以前的台藏配偶可以取得居留權。「但是專案處理的結果就是,永遠會有無止盡的專案出現,因此除非從政策上解決,或者政府乾脆宣佈禁止台藏婚配,否則不能再以專案處理方式來應對。」龔尤倩說,目前行政院同意在69日前提出解決辦法,她也直言,藏人也是外籍配偶的一種,只是他的身份是「無國籍」,不應該否認他們的身份狀態,若政府不願從政策上好好解決,他們也會持續抗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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