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不良道路設計導致身障朋友被迫行走在車道上,甚至引發交通意外,而這些走在車道上遭到後方來車追撞的身障朋友,還得因為違反法令遭到處罰、賠償機司損失。17日立委陳節如與殘障聯盟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嚴格執行法令,監督無障礙人行道的設計與改善,讓輪椅族、娃娃車都能安全的通行無阻。

今年9月12日,一對推著輪椅的郭姓夫婦遭到機車追撞、傷重不治,但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隊長表示輪椅相關輔助器材均應行走人行道以避免危險。而類似的交通事故並非頭一遭發生,早在2005年使用電動輪椅的林錦川也就因為高架橋上的人行道沒有無障礙設計,導致動動輪椅無法在上頭行走,只好走在機車專用道上,遭到後方機車追撞。

林錦川表示,當時他嚴重車禍導致顱內出血,協助處理事故的警察甚至責怪他「不應該行走在機車道上啊!」林錦川質疑,如果有人行道可以走,誰願意冒著危險去與車爭道,「且電動機車速度並不快,走在機車道上要不就是後方機車拼命對我們按喇叭、要不就是一不小心遭到撞擊。」

雖然因為人行道無障礙設施設計不良,但是林錦川發生車禍後卻無法申請國陪,林錦川氣憤表示,「類似狀況屢見不鮮,明明政府已有相關法令約束,只是政府執法不全,才會不斷造成受害者。我們真的呼籲政府把行走的安全還給我們。」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針對市區內道路人行環境無障礙考評實施計畫,100年度全台灣22個受評鑑的縣市就有13個分數高達80分以上,平均分數也逼近80分。雖然帳面上分數漂亮,但實際狀況卻是人行道上處處陷阱,騎樓則遭到私人佔用或是機車停放阻擋了人員通行,導致輪椅族和娃娃車寸步難行只能與車爭道。

殘盟主任委員劉金鐘表示,台灣的人行道常常出現水溝蓋,但是水溝蓋的縫隙過大,導致輪椅的輪子行經時容易陷入。另一方面人行道的無障礙多使用「畚箕形」設計,畚箕形的無障礙側邊高低差過大,輪椅路過時容易導致翻車,行人行走時一不注意也容易跌倒受傷。

劉金鐘也指出,中南部許多地方的騎樓往往遭到私人佔用,導致行人和輪椅無法行走,「但是騎樓明明就應該提供給行人使用,因為它在建蔽率和稅金上都有優惠,可是卻沒有提供公共使用。」另外許多人行道的無障礙出入口還會有許多奇怪的設計,例如防止機車騎上人行道的柵欄,但那些柵欄不但無法阻止機車,反而只讓輪椅和娃娃車無法通行。

最荒謬的是,許多無障礙斜坡的底端居然還會有高達5公分的高低落差,劉金鐘諷刺,這樣等於是要逼的身障朋友「拿著斜坡上斜坡」。「也因為這些原因,導致許多身障朋友只能選擇走在馬路上,但如果一不小心遭撞,我們還得要賠償司機,因為依法『輪椅應該行走在人行道上』。」

去年三月立法院修改「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讓身心障礙者因「因人行道有障礙物」而未行走於人行道上無須受罰,但即使不會因此被罰款,身心障礙者仍然有可能因為未行走在人行道上而發生交通事故。

殘障聯盟痛批,目前在「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和「市區道路條例」中,都已明文規定道路必須符合無障礙設計,而且內政部營建署設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督導小組」,各縣市政府也都有建置「建築物無障礙專區」網頁,提供無障礙設施的相關設計,「但是一直到現在,錯誤的『畚箕形』無障礙斜坡還是一直蓋。」劉金鐘批評,原因就出在道路工程的負責單位散落各處,處室之間也沒有溝通協調,「才會導道路工程致各做各的,人行道入口出現變電箱這種荒謬設計。」

對於民間團體質疑道路設計不良,台北市建管處副總工程師邱英哲表示,建築線以內的騎樓、人行道設計在規劃之初就必須符合相關無障礙法規,至於過去已建好的騎樓,在2002年開始的騎樓整平方案中也陸續改善,改善後的騎樓若有劃設替代車位,機車也必須全面退出騎樓,不過因為台北市機車數量過多,因此尚未完全劃設替代車位。

至於建築線以外的人行道,則由新工處負責施工,若有無障礙斜坡設計不良或是地磚突起等問題,也由新工處改善。新工處副處長林志峯表示,北市路口轉角的無障礙斜坡都做成扇形,如果在中段,民眾有申請車行出入口才會有畚箕型,因為要銜接兩邊人行道。

他也強調,現在台北有無障礙推動委員會,所以身心障礙者,都有在委員會中對北市無障礙空間提供很多意見,市府也有修正,至於設計圖是依照內政部設計準則規範辦理,現在的人行道有公區道路設計標準作為依據。而北市人行道設計部分由交工處負責,交工處評估沒問題,就能滿足大家需求,但林志峯也表示,「過去的設計,有些人行道比較窄,會有變電箱、電線桿佔用,但這要從大範圍來看,想移走也要看有沒有地方擺」。

只是道路與騎樓設計分屬不同單位,在改善上無法統一整合一次到位,因此殘盟也呼籲內政部應該清查現有無障礙設施、騎樓和人行道現況,嚴格取締違規停車、排除障礙物,並改善既有道路設計不良等問題,還給行人一個安全行走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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