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台灣每年有380萬噸至7百萬噸的無法回收的廢棄物需要掩埋,但公營或私人的掩埋場卻逐漸達到飽和狀態,讓高量的廢棄物無處容身。加上掩埋場設置引發周邊居民抗爭,也廢棄物處理成為一大難題。環保署提出廢棄物填海造島計畫,將安定與安全的廢棄物作為填海原料,企圖解決廢棄物處理問題,而這項政策也在17日舉行政策環評公聽會,只是填海造島屬於後端處理,且廢棄物也恐有污染疑慮,因此環保團體呼籲,源頭減量和再利用才是更好的作法。

根據環保署廢管處提出的報告,2007年起推動「全回收零廢棄」政策至2011年,回收率已從42.9%提升至62.27%,去年申報以再利用方式處理的事業廢棄物也高達全事業廢棄物的82.4%。雖然回收處理比率相當高,但是每年仍然有380萬噸至7百萬噸的不適燃物、爐渣、營建廢棄物等需要處理。加上既有掩埋場空間逐漸飽和,預估在2016年將會沒有處理空間,因此亟需廢棄物處理的替代方案。

為了解決廢棄物處理問題,環保署推出「填海造島」計畫,預計在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洲際貨櫃計畫和彰濱工業區等既有港區和工業區內,以廢棄物填海取代過去抽沙填海造陸的作法。廢管處強調,填海造島只針對既有開發計畫,以廢棄物作為填海料源,相較於在陸地上取得土地問題較小,還能夠產生新的土地。

而廢管處也強調,進行填海造島的料源必須進行嚴格控管,以不適燃廢棄物、再利用後剩餘廢棄物和營建剩餘土方為主,分階段填埋廢棄物。短期2013年以前以填埋營建剩餘土方、中鋼轉爐石、台電煤灰等廢棄物為主,中期2013年至2014年則以焚化底渣、爐碴等作為填海料源。最後長期2014年後則是填入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後衍生物等物質。

環保署也在參考新加坡與日本等地填海造島計畫後,規劃在海底土層上方首先掩埋營建剩餘土方,之後加上防滲膜與電子偵測裝置,其上再填埋廢棄物。並且長期監測海域生態、海象及海岸地形變化。

雖然環保署強調需在廢棄物「安定化、無害化」的前提下才會進行填埋,不過廢棄物填海的構想仍然引發環保團體疑慮。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首先質疑,環保署表示每年有380萬噸至7百萬噸的廢棄物需要處理,但是事業廢棄物每年申報量僅有30萬噸,行政機關是否有浮報數據,藉此合理化政策推動的情況?

謝和霖建議,環保署首先應該將廢棄物的類別進行區分,數量與毒性都要有詳細的標示,才能判別哪些是可以再利用、哪些又是無法再利用的,確認需要掩埋的廢棄物數量,才能知道有多少需求。

另外謝和霖也指出,由於廢棄物處理成本較高,因此業者寧願進行非法棄置,要讓業者不敢非法棄置,環保署應該加重相關罰責,同時讓檢調單位在進行蒐證時更加容易,才不會放任業者長期非法棄置廢棄物。同時環保署也可以針對產生廢棄物的業者課徵處理的租稅,強迫業者改善製成或是提升處理技術,減少廢棄物生成。

非法棄置問題嚴重,謝和霖也表示,目前環保署管制不足,如果要能有效監控廢棄物,可以要求業者將處理費用首先繳交至環保署,之後廢棄物載往清運處理,直到確實處理完成後才將處理費用撥給處理業者,避免現在處理業者將廢棄物載往他處非法掩埋。

廢棄物填海後造成污染也是另一個受到關注的重點,漁業署質疑,雖然防滲層可以加裝電子偵測裝置,但是偵測到污染之後又該怎麼處理。謝和霖也強調,由於海底土質較鬆軟,且填埋後的土地上頭將要進行開發,廢棄物填埋是否足以承載,又或者將會造成下陷,謝和霖直言,目前陸上廢棄物處理廠就已經出現防滲層破裂的狀況,更何況是在海中。

對於環保署思考如何處理廢棄物,謝和霖強調,目前現有的回收再利用方式不但會提高處理成本,另一方面也可能消耗更多能源,例如要製作環保磚,得要加熱到1400度,其實也是另一種消耗,「真正要做的,應該是改變現行的生活方式,才能真正解決廢棄物產生的問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oo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