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清大學生陳為廷受邀前往立院列席,之後在議場中與教育部長蔣偉寧對答遭部分立委認為發言不適當,事件過後部分立委認為應修改民眾列席及旁聽會議的相關規定,限制民眾入場,此舉讓長期監督國會會議流程的公督盟憂心,將限制憲法保障的人民參政權,同時也可能導致會議品質低落。25日公督盟與公民記者共赴立法院抗議,要求刪除黑箱議事規則,回歸公民參與。

陳為廷事件後,立法院有意修改議事規則,對此公督盟理事長施信民痛批,台灣是民主國家,而立法院又是最高民意機關,但立法院卻打算限縮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此舉不但違憲,還會導致立法品質低落。司改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也直言,人民本來就有直接參與政治的權力,只是因為實際上難以達成,才有代議制度出現,但憲法保障了人民的參政權,立法院的議事規則也不該逾越憲法的規定。

高榮志也以法庭觀察為例,過去法院並不歡迎民間進行法庭觀察,但久了之後卻願意接受,「因為透過外部監督的力量,能夠協助淘汰不適任的司法人員。」高榮志強調,一個負責的立法委員就不應該拒絕民眾的監督。

而對於部分立法委員強調會議現場都有媒體,因此不需要讓民眾參與,政治大學社會系教授顧忠華也諷刺,難道運動競賽時有媒體在場轉播,就得把觀眾全部趕走嗎。而公督盟也強調,即使目前會議有隨選視迅系統進行直播,但效果並不顯著,往往在重要時刻會出現黑幕,且黨團協商時也拍不到畫面,因此民眾監督無法落實。

曾任立委的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則強調,專家學者受邀列席,因為行政機關為了讓自己的議案過關,可能僅提供部分資訊,不同的專家學者能夠給予更多面向的資訊,協助立委進行判斷。邀請專家學者列席,反而能讓立法過程更加完備,立法委員不該拒絕。

除了民眾參與會議遭到限制,公民記者在進行採訪時也處處受阻,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資訊中心主編彭瑞祥指出,根據立法院內規,申請立院採訪證必須是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的新聞媒體公司,換句話說等於排除了民間團體與一般公民記者。但實際上根據大法官689釋字號釋憲文,早已清楚保障了一般人的新聞採訪權力。

記者會後,曾揭露禽流感議題的公民記者李惠仁和彭瑞祥預備進入立法院進行採訪,卻在大門便遭到警察阻擋,讓黃淑英痛批,明明應該是讓民眾走到會客室換採訪證,由立院工作人員決定是否可以換取證件,但現在卻是警察在大門口便將人攔下,根本違反規定。

僵持十幾分鐘後警察終於讓一行人進入會客室,而秘書處公共關係事務室李主任健行則出面回應,強調根據規定採訪證必須以公司名義來函申請,民間團體與個人目前並無包含在規定內。他也強調大家對於規則有疑問,「要修改也不是我決定的,要去找委員。」

至於公督盟強調阻擋採訪屬於違憲行為,李健行則回應「違憲問題不是我可以解釋的,憲法和大法官釋憲文我不知道。」此番回答讓李惠仁痛批,立法院公關室主任不懂憲法和大法官釋憲文,簡直荒謬至極。台灣環保聯盟會長王俊秀也諷刺,「這些企圖修改議事規則的立委與工作人員屬於違憲行為,因此合理懷疑他們意圖叛亂。」

目前公督盟正發起網路連署,希望號召民眾關心立法院限縮民眾參與會議的權力,網路連署詳細資訊可參考相關連結(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1219032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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