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以學習之名進行實習的建教生,反而被當成「賤價生」慘遭剝削的案例時有所聞。為了保障建教生勞動權益,「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在去年底修法過關,針對勞動時數與休假有了更嚴格的規範。只是新法上路,但102學年度即將招收的建教生究竟適用舊法抑或新法,學校、廠商全都一頭霧水。23日校方與廠商舉行記者會,呼籲教育部釐清規定,莫讓大家無所適從。而教育部也強調將會加強溝通,並在學生、校方與廠商三贏的前提下推出配套。

去年立院三讀通過,並在今年12日公告實施的「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規定建教生每日訓練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二星期受訓總時數不得超過80小時,且不得於午後8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接受訓練。避免建教生被廠商視為廉價勞動力,要求過度加班。另外在休假規定上,新法也要求「建教生受訓期間,遇有勞動基準法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息。」

除了工作時數與休假規定都較勞基法更嚴苛,新法也要求廠商必須繳交建教生1.5個月的薪水作為保證金。避免因為廠商倒閉等因素造成建教生被欠薪的問題。

不過保障建教生權益的新法卻遭到部分廠商與學校反彈,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表示,由於102學年度的建教生合作班級數等事項早在去年10月就已核定,但是當初的計畫書都是以舊法為依據來撰寫,如今卻要跟著新法規範走,讓許多廠商無所適從。

「例如保證金的規定,以美髮美容業為例,預計招收9百名建教生。其中一半人數會在現場工作。」許智傑說,若要廠商拿出保證金,450人、每人1.5個月的薪資2.7萬,廠商一口氣就得拿出1200多萬元。

另外因為國定假日必須強制休假,對於服務業來說難以配合。曼都髮型人資專員黃靜雯表示,公司願意配合新法將建教生工作時數限定在8小時內,但是因為服務業反而是假日時客人才會增加,若是國定假日都得強制休假,在執行上會有一些麻煩。

中山工商實習處主任張簡也批評,去年便已經核定的建教生班級與招生數,學校也依此與廠商洽談合作,但是現在卻說要適用新法,許多廠商都打算抽手不願合作,「像是三洋、福華、國瑞等業者都打電話來打算取消建教合作,這樣不是反而影響建教生的機會嗎?」許智傑也強調,本來打算保障學生的新法反而為德不卒,讓這些建教生失去就學機會。

對於立委和校方的質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中高職組副組長蔡志明解釋,新法實施前簽約的建教合作單位,仍然是依舊法執行,為一的差別只是得要補繳保證金。而102學年的建教合作學生,雖然已經核定班級數,但是廠商等都尚未簽約、學校也還沒招生,「教育部的立場仍然希望能夠立即適用新法,也會在後續的說明會說加強溝通,並在相關子法訂定上儘量達到學生、校方和廠商三贏。」

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成員張烽益則是痛批,校方與廠商跳出來反對新法,就是因為過去建教生太好用了,如今只是稍微回歸建教生的學習本質,大家就受不了。他批評,「學校的角色在這個事件中顯的相當荒謬,學校應該是協助學生找到好的企業,讓學生真的可以學到技術、甚至被留用,但現在卻是成為仲介,替廠商找到便宜的勞動力。」

張烽益也強調,新法版本與民間的期待仍有一段差距,例如高一新生不得進行實習等條文一樣未被納入,而新法也不過就是在工時等問題上加嚴標準,但特殊產業仍然有調整的彈性。對於廠商因為新法上路便打算取消建教合作,張烽益直言,「正好趁此淘汰一些不適當的廠商,讓建教合作回歸學習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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