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八日正在禁食反核四的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回到宜蘭祭祖,隨後下午轉往台大醫院調養身體。那一天大家都在猜,林義雄打算以身殉道,所以先回宜蘭告慰祖先,再轉往醫院赴死。

同一天,法務部長羅瑩雪結束三天連續假期,上班首日簽署了五名死刑犯的執行令。在這之前民間團體和人權律師雖時有所聞法務部將執行死刑,但無法掌握死刑令的名單,只能臆測。那一天他們還想著新任的檢察總長即將出爐,他們要趕著提出非常上訴聲請,挽救冤案當事人。

羅瑩雪簽下死刑令的前三天,立委尤美女接獲法務部將在近期內執行死刑的消息,因此去電羅瑩雪。希望她能考量目前死刑犯中有不少人案情仍有疑慮,要法務部槍下留人;同時提醒羅瑩雪連續一個月社會運動漫天舖地,現在執行死刑肯定遭外界質疑是為企圖轉移新聞焦點。不過遭到羅瑩雪拒絕。

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律師邱顯智前往台中看守所見劉炎國。十七年前劉炎國與其他兩名同夥衝進一家家庭賭場搶劫,劉炎國開槍殺了其中一名賭客,另外女屋主也在混亂中中槍倒地。劉炎國殺了一人是罪證確鑿,但十七年來大家說不清楚的是「誰殺了女屋主」。五個證人有時堅稱是劉炎國殺的,有時又改口說是劉炎國的伙伴下手。

加上由於當年沒有勘驗兩人衣服火藥殘留,因此無法判定誰近距離開槍殺了女屋主;而彈道鑑定更是在事發後十二年、房屋已改建轉手才去做,證據難辯無法釐清究竟誰殺了第二個人,也因此讓劉炎國在死刑與無期徒刑間來來回回經歷六十四位法官、更審七次,直到最後死刑定讞。

那一天邱顯智還不知道劉炎國已經被圈選為執行死刑的犯人,「我去看他,跟他說新的檢察總長要出來了,也許可以再提非常上訴,他看起來也有提非常上訴的意願。」逼近中午邱顯智離開看守所,那天是他的生日,他和親友聚餐,吃了蛋糕慶生。

同一時間,立法院通過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人事案,總統馬英九提名的顏大和獲得六十二票同意,成為第十一任檢查總長。

結束聚餐後邱顯智回到事務所內,在媒體上看到法務部放出風聲,打算在當天執行死刑,劉炎國也被點名是這波槍決名單之一。邱顯智著急的把非常上訴的文件傳真到法務部、最高檢還有台中高分院檢察署。四點四十一分傳真完畢,但因無法確定劉炎國是否將被槍決,邱顯智只能七上八下的等待消息。

劉炎國已被列在執行死刑的名單中,這時律師提起非常上訴,等於進入救濟程序,收到傳真的法務部恐怕一個頭兩個大,不知該拿這燙手山芋怎麼辦。「我們不知道律師怎麼知道消息這時候提了非常上訴。」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說,但最高檢仍然把相關卷宗調出來看一下,認定不構成非常上訴理由因此駁回。

六點四十二分,包括劉炎國在內的五名死刑犯統一槍決。執行死刑前一刻,台中分院收到駁回聲請非常上訴的公文,當面告知劉炎國。「那時劉炎國自己也說他沒有要提非常上訴啊」,陳明堂說道。不過邱顯智反駁,劉炎國當然有意願提非常上訴,否則還跟他討論幹嘛。但生與死的交界,就在短短一個小時內從這頭跨到那一頭。

三十日上午邱顯智收到駁回非常上訴的公文,那是前一晚晚間七點從北門郵局寄出的雙掛號,公文上蓋的還是代理總長林偕得的章。「他們把文寄出來的時候,人已經被槍殺掉了」,邱顯智說,前一晚邱顯智的是物所根本沒收到駁回的傳真。

劉炎國的非常上訴在一小時內火速被駁回,同時還是由代理檢查總長執行,種種程序上的瑕疵,讓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和許多律師、法官感到憤怒。「聲請書至少有上萬字,看完也要一個小時吧!」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質疑,一個小時就駁回(非常上訴),任誰也知道沒有實質審核。

邱顯智也強調,這個案子可以更七審一直判不下來,就是因為有很多問題無法釐清,「那天我們已經提了非常上訴,且新任檢察總長也已經出爐,為什麼不能等新任總長上任後慢慢閱卷審查?根本是此人非死不可,才趕著一小時內駁回!」

至於由代理總長駁回非常上訴,邱顯智也感到不可思議,他指出,檢察總長按照程序是得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才可擔任,這個程序是為了確保檢察總長的獨立性。「但代理的林偕得是法務部長羅瑩雪指定的,沒有獲得民意機關的認可。」

既然只是代理性質,應當只能進行最低限度的看守,而不能行使重大決策,但林偕得卻駁回了死刑犯的非常上訴,讓他在一小時候被槍決。這也讓外界批評,法務部長指定的代理總長協助法務部順利執行死刑,檢察總長的獨立性在這次根本被破壞的蕩然無存,邱顯智說:「要殺人時,連正當程序都可以不顧!」

雖然陳明堂強調代理總長就是代理全部職權,當然也包括非常上訴的聲請與否,但錢建榮反駁這樣的說法根本有問題,「權力交接的空窗期不能作出重大決定,這是每個握有權力者都應有的憲政常識。」他舉例,難道現在行政院長江宜樺辭職,由副院長毛治國代理期間,毛治國可以宣布核四續建嗎?

錢建榮強調,法務部長非要在這個最高檢察署家裏沒大人的時候,先是對學運案件說三道四,干涉檢察官偵查權,;這次更是架空最高檢察署審核人命的程序,在沒有(適任)總長審閱死刑犯卷宗的情形下,一次殺掉五個死刑犯。羅瑩雪等於示範了一次「最高境界的程序恣意」。

劉炎國的案子不但在證據收集上不夠精確,讓當事人無法獲得一個公正的判決,最後一刻同樣面臨程序瑕疵,草草了結他的生命。但即使程序充滿疑問,卻也很難指出行政機關違法,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諷刺,這是官僚體系一次完美的防守,畢竟法務部晚上就要殺了,不趕快駁回(非常上訴)行嗎?為了駁回什麼程序都可以通融,用傳真的也沒有違法。「畢竟執行死刑又不是五分鐘就可以準備好,人家都準備了你現在一個狀子就要他停下來,這樣不是很麻煩嗎?這些人的命對他們來說又不值錢。」

週一簽下執行令,隔天下午駁回非常上訴,傍晚準時動手,殺了五個死刑犯。原本慣例都是在簽下執行令三天後執行槍決,這次卻效率奇佳,也讓外界質疑政府透過死刑來轉移新聞焦點。雖然法務部強調沒有政治考量,也沒有非要簽完執行令後三天才能執行,而是三天內都能動手。但十萬火急的執行速度卻也讓程序正義蒙上一層灰,令人無法不想到這一切都是為了政治目的而為。

「要為政治目的服務,就不能有完美的司法體系啦!不然政治還有子彈可以玩嗎?」李茂生說著。但在這些算計之間,卻是一條一條人命的殞落,以及一次又一次救援的受挫,如同羅馬作家朱凡諾(Juvenal)所說:「就像甘藍菜被反覆加熱端上餐桌,凡人在無盡的重複裡受盡了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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