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單張-s  

(圖:楊鈺琦,慢工出版社製作中合集《前線》,預計2015年上半年出版 來源:安靜動筆)

「天色漸漸光,腳手猶酸軟。啊!青春、青春、青春,換歸工的汗酸。」

入冬以來最強寒流侵台,讓北台灣籠罩在一片濕冷,那群五、六十歲的RCA女工們,拖著生病傷痛的身軀,六、七點就起身出門搭車北上,帶著死去同事的遺照站在台北地方法院前,參加全台最大集體工傷案──RCA民事賠償訴訟案一審的結辯。從○四年開始進入訴訟至今已走過十個年頭,活著的人還在等待正義。

結辯庭一路從上午九點半到下午五點半結束,中午休息時,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教授林宜平帶著律師團與顧問團在法院外唱著為RCA勞工所寫的「春光」,期待司法終能給年邁的工人帶來春光。

一九六九年美國無線電公司(RCA)來台設廠,生產外銷全球的電視機,吸引許多年輕勞工進入廠區工作。一九九二年RCA正式關廠,隔了兩年立委趙少康揭露RCA桃園廠與竹北廠土壤及地下水遭污染一事,讓光鮮亮麗的跨國企業背地裡毒害環境的事實浮上檯面。

而離開RCA多年的勞工們也開始察覺,自己身上的病痛或許與當年的污染有關,員工們終於在一九九八年籌備「RCA環境污染受害者自救會」,要求醫療相關協助。那一年,曾在RCA工作十七年的黃春宨因為感冒咳血,陪母親上醫院時順便看了口鼻喉科,結果醫生要她切片化驗。化驗雖然沒事,但幾個月後她的脖子卻有個鳥蛋般大小的腫瘤,疼痛到無法轉動,入院檢查後結果出爐:鼻咽癌末期。

黃春宨不是少數罹癌的RCA員工之一,自救會調查後發現,收集到的一千四百五十一個名單中,罹癌者超過千人,而因癌症死亡的有兩百一十六人。

原本自救會還沒打算走上訴訟一途,但二○○一年時自救會開始擔心RCA打算脫產,因此在司改會協助下聲請假扣押。「我那時在司改會,自救會請我協助假扣押的事情,但我以前沒打過環境公害的訴訟,接下案子後第一件事就先去看電影,看看國外相關電影裡都怎麼做。」自救會委任律師林永頌說道。

看了電影後林永頌發現,要打集體訴訟除了要收集污染相關證據,還要針對當事人做問卷調查,「我們動員台北律師公會八十四個律師來幫忙做問卷,又去環保署找資料,好不容易弄了一大箱文件要去申請假扣押,但假扣押要負擔保金,以RCA資產二十四億換算,三分之一的擔保金也要八億!」林永頌說,為了籌擔保金他們找上當時的勞委會主委陳菊,逼勞委會出面協助,「後來勞委會開了一張一千萬的保證書,法院也接受了。」

「但是法院說:『RCA已經脫產了』!」這個結果等於是向自救會和律師團澆下一大桶冷水,自救會馬上面臨是否跨海到美國打官司的抉擇。最後自救會決定前往美國打官司,但在經歷官司不順、○四年回到台灣提起民事訴訟,之後又因為程序不符一、二審敗訴,上訴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以程序需補正發回更審等跌宕。

幾年間的訴訟過程不順利,加上身邊老同事罹病過世,讓很多人壓力太大選擇離開。現任的自救會理事長劉荷雲就曾選擇出走,不願再碰RCA的事。「那時候常去醫院探病,每次去壓力都很大,回來天天做惡夢,連續幾天夢到同一個人,隔沒多久他就過世。」惡夢輪迴逼的劉荷雲神經兮兮,除此之外身體一出現毛病,也讓她不由自主的擔心這次會不會輪到她得癌症了,「那時候嘴巴破掉一個月沒好,我就一直想東想西,害怕會不會是口腔癌、鼻咽癌……。」

○三年自救會前往勞委會抗議,要求將乳房切除納入殘障給付,RCA勞工之一的梁素娟在勞委會官員面前脫下衣服、解下義乳,露出切除乳房後的傷口,也震懾了勞委會的官員,幾天後勞委會發函解釋,確定將乳房切除納入勞保殘障給付。但一個月後,梁素娟卻過世了。

「梁素娟過世對我打擊很大,那天我去看她,她半夜就走了……,她為了我們在陌生人面前把衣服都脫了,露出傷口……。」劉荷雲說,在那之後她無法繼續忍受這些心理壓力,終於下定決心離開自救會。

之後自救會重組,新的理監事也曾打電話給劉荷雲,邀請她有空回來看看,「但我不想回去,因為之前一直都沒有什麼進度,心裡太痛苦了。」後來有一次黃春宨打給她,掛上電話後劉荷雲心裡難過,想著黃春宨鼻咽癌講話吃力,還是一直站在第一線,她們這些身體狀況相對不錯的人,怎能退在後頭,因此才慢慢回到自救會裡頭。

結辯庭前兩天,劉荷雲還在統計要一同搭車北上的自就會成員人數,筆記本上密密麻麻的名字,她一邊寫下名字,一邊對著對話另一頭的自救會成員叮囑時間與集合地點。

發回更審後,由法律扶助基金會承接此案,當年協助聲請假扣押的林永頌又回來擔任義務律師召集人,「答應要接那天是週四,隔一週就要開庭,那時我岳父在醫院洗腎,我就一邊在醫院照顧他一邊閱卷。」林永頌說,為了和被告的八人律師團抗衡,他也找了八個律師一起去開庭,「反正我們氣勢不能輸!」

只是好不容易補正程序問題,原本的法官卻被調走,換了新的法官後光是閱卷又花了一年,直到○九年訴訟才終於進入實質訴訟,第一位證人黃春宨也終於站上證人席。

進入實質訴訟後,RCA一案最大的爭點就在罹病與污染間的因果關係認定。由於過去勞委會委託的調查報告,並不認定兩者兼有因果關係,導致勞工在訴訟上趨於劣勢。為了協助佐證因果關係,許多專家學者投入這場訴訟。台大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兼院長陳為堅說,系上老師協助出庭,一去就是六小時,「對方把你指導的相關論文都翻出來挑毛病,就為了證明你的論點是錯的。」每次都像剝一層皮,比博士論文口試還痛苦,而且讓人感覺專業不受尊重。

陳為堅說,因果關係會這麼難以認定,因為RCA的化學物質並非會讓人立即死亡,這些中低效應的物質得要長時間累積後,才會顯現問題。「但台灣的法院還停留在十九世紀思維,沒有辦法面對『中低度、非立即致死的污染』。」陳為堅說,RCA的訴訟糾纏多年,凸顯了台灣司法相對落後的地方。

加上廠商並沒有妥善保存相關資料,導致政府機關的委託研究都只能在資訊不全的情況下進行,陳為堅指出,「各個研究單位用什麼方法來補足資訊不全造成的問題,就會影響它的研究結果。正因為如此,才會出現環保署、勞委會和國民健康局個別的研究報告結論不一的狀況。」

一九九二年關廠的RCA,一直拖到○九年才進入實質訴訟,時間拉長後,罹病與污染的因果關係更難認定,且民事的賠償訴訟得由原告負擔舉證責任。法扶秘書長陳為祥感慨,在國外這類大型公害污染訴訟,法院都會要求舉證責任翻轉,由被告提出證據證明他們與罹病或污染無關,或至少會減輕原告舉證責任,但在台灣還是得由弱勢勞工想辦法舉證,「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背負舉證責任讓RCA自救會在訴訟上處於劣勢。

官司拖磨,但勞工的身體卻等不了,死去的工人由家屬接手,代替他們爭一口氣。「RCA不只是害慘一個勞工,連他的家庭也毀了。」妻子曾在RCA工作的黃國棟說,他的太太檢查出乳癌後,為了治病他們賣房子籌醫藥費,手術切除後做化療,但醫生說還有復發可能,「當時為了治療,十幾萬的牛樟芝我也買。但十年後復發,癌細胞轉移到肺部,一年後就走了。」為了替妻子治病把房子都賣了的黃國棟說,自己現在已是中低收入戶,但因為不符申請資格,所以沒有補助。

妻子過世十年,黃國棟代替她打官司,「本來想跟著她走了算了,但女兒還小,所以撐下來……。」談起罹病過世的妻子,黃國棟一陣哽咽,淚痕刻在臉上,聲音愈來愈模糊,「不撐下來討公道怎麼行,受傷的人實在太多了,不要再有人和我們一樣了……。」

走過十年,官司才終於走到一審結辯,為了全力一搏,律師團光是準備資料就反覆演練好幾次,投影片也做了幾百張,只為了把因果關係釐清,為工人討公道。「我們演練時計算,全部講完大概要四小時,但開庭時法官說,只有三小時時間。」林永頌聽到後急的不得了,召集十幾位律師要每個人儘量縮短時間,讓內容可以完整呈現。

「我們最後一棒律師是個視障人士,他要靠點字閱讀投影片。結果結辯庭上,他不但把握時間,還能把三、四張投影片濃縮整理一起論述,在時限裡講完所有內容。因為他把所有投影片全背下來了」林永頌說。

「我真的很想贏!」林永頌眼神堅定得說,想起一路走來的律師團、志工和顧問們,「但這件案子捲起這麼多社會力一起協助,某種程度來說,台灣社會已經贏了。」

不過令人無奈的是,即使自救會在台灣打完三審一路勝訴,卻得面臨RCA早已轉手,那麼誰要負擔這筆賠償?陳為祥說,如果目前一起列為被告的奇異和湯普生不願賠償,自救會只得帶著台灣的法院判決到美國要求美國法院協助執行,「但這還牽涉到美國法院是否認可台灣判決等問題……。」但陳為祥樂觀得說,不賠償會讓這些跨國企業面臨很大的形象壓力,或許礙於面子,它們會願意支付賠償金。

結辯庭前兩天,自救會到桃園新科市長鄭文燦的服務處遞交邀請函,希望市長能到結辯庭旁聽,理解RCA勞工的處境,並協助後續土地整治、勞工醫療協助等事務。那一天鄭文燦不在,撲空的勞工們在陳情後坐在路旁練唱,唱著他們自己的抗爭歌曲「美麗的花朵」。

那是連續幾天陰雨中難得放晴的一日,老工人們捏緊手上的歌詞,一句一句跟著音樂唱。唱完一遍又一遍後,前任自救會理事長吳志剛問起:「這歌誰做的啊?最後一句音這麼高,誰唱的上去!」大家都笑了,就像當年還在RCA工作時,偶而的聯誼烤肉會上,大家身體仍健朗時那樣笑得開心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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