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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起來人好好的,但大小便會失禁,做過的事也馬上忘記,剛剛才吃過飯,等下又會嚷說要吃飯了。兒子也不認得,還會問『這誰家小孩?』,兒子開始懂事後也會問我:『為什麼爸爸不記得我?』」

二○○九年四月,擔任奇美醫院住院醫生四年、三十五歲的醫生蔡伯羌在前往開刀房的長廊上突然昏倒,被送進加護病房急救。急救後雖然平安甦醒。但蔡伯羌卻失去了短期記憶,也無法繼續擔任醫師工作,之後由勞保局認定為職災。

經過五年多的訴訟,一月八日二審宣判,確認醫院過失責任並判賠七百八十萬元,成為台灣第一起醫生過勞要求救濟勝訴的案例。

「剛出事時我到醫院看他,他整個人已經黑掉了,醫生跟我說得裝葉克膜。」結婚才三年多,卻突然遭逢巨變,蔡太太說:「那時候我只敢在他病床旁邊偷偷哭。我如果崩潰,我媽怎麼辦、他同事怎麼辦?那時他們哭的好傷心,所以我不能在他們面前哭。」

經過搶救後,蔡伯羌終於恢復意識,但除了醫院、同事外,妻子、小孩等家人一概不認得,診斷後確認為「急性心肌梗塞合併心律不整缺氧性腦病變」,從此蔡伯羌失去短期記憶,每天起床,就得重新學習認識家人。

「他連我是誰都不知道,卻記得醫院開刀房的陳設,還問我怎麼多了一扇門。」回憶起事發當時,蔡太太難過得說,出事以後,醫生對蔡伯羌進行測驗,結果蔡伯羌看著獅子、老鼠的照片卻無法辨認,但他卻只記得把他害慘了的醫院,因為他人生大多時間,都被醫院佔據了。一直到出事後兩年,蔡伯羌依舊會槁不清楚蔡太太是誰。

為了替丈夫申請職災賠償,蔡太太四處收集蔡伯羌的工時資料,但手上頂多只能拿到值班表,至於外科醫生的開刀時數,蔡太太只能四處拼湊。「那時醫院跟我開會,拿出時數統計,我用手上有的資料一筆一筆核對,好死不死被我發現有一筆有問題。」

原本如果蔡太太同意醫院提出的工作時數,並且簽名核可,那麼後續的職災申請將會一這份時數表來進行鑑定,但因蔡太太發現錯誤,醫院只得重新再拿出一份時數表給蔡太太核對。「我那時覺得這根本是『三不管地帶』,勞動部、為福不都不會介入去要求醫院拿出工作時數表,家屬自己去要,醫院也不一定理你啊。」好在之後送的時數表,在蔡伯羌的同事協助檢核下認定沒有低報,才讓蔡太太稍稍放心。

而事後調查發現,蔡伯羌在出事前六個月,平均每月超時工作八十四小時,已超過職災診斷認定中「發病日往前推算二至六個月,每月加班累計超過八十小時」的標準。

之後蔡太太代替蔡伯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奇美醫院賠償蔡伯羌因病喪失工作能力的薪資總和、終生看護費用和精神撫卹等金額,共三千八百萬。成為台灣第一件受僱醫師過勞請求救濟的司法案件。

這起案件在二○一一年底一審判決敗訴,理由是「醫生並非勞基法所稱之勞工,因此不受勞基法工時限定規範」且「其他同儕工作時數與蔡伯羌不相上下,並無過勞職災狀況」,加上「雖然社會有『血汗醫院』的反抗聲音,但醫生工作有其特殊性,且相對報酬和社會地位較高」,因此難以認定奇美醫院在醫生超時過勞上有過失,駁回了蔡太太的告訴。

判決一出外界譁然,「會有這麼離譜的判決,就是因為法官不認為醫生是『勞工』,所以即使勞保局認定蔡醫生是過勞職災,法院卻不認為醫院有責任。甚至判出『承認醫生和醫院是雇傭關係但不是勞動契約』這種邏輯混亂的結論!」談起一審判決,蔡伯羌的辯護律師宋錦武難掩憤怒。

「但勞工不應該只是用有沒有納入《勞基法》判定,還得看他的職業屬性,與聘僱者間的從屬關係!一般人不認同醫生是勞工也就算了,但法官怎麼能用一般常民觀念去判斷,而不是用法令依據去評斷呢!」宋錦武質疑。可惜的是,法官無法接受這樣的解釋,甚至在法庭上還說出「我們也很累,難道也要告法院?」之類的荒謬言論,讓家屬和律師無言以對。

也因為醫生未納入《勞基法》,導致「勞工身份認定」成為訴訟門檻,光是要爭論醫生是否為「勞工」,就花上不少力氣。「否則這樣的案子,勞保局都已經認定是職災,也有三份醫生鑑定報告在那邊,根本一下就能判賠,差別只在賠償金額多寡而已。」宋錦武無奈得說,明明醫生未納入《勞基法》是工作型態與經營管理問題,根本不是否定醫生的勞工身份,但這樣的法令漏洞,卻成了醫生爭取勞動權益的大黑洞。

一審判決也引起學界注意,許多學者紛紛就法學見解上痛批這樣的判決大有問題。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徐婉寧就撰文砲轟,法院這樣的見解,等於允許雇主在目前法令對醫生保護不足的情況下,打著「未違反法律」的旗幟,肆無忌憚的讓醫師過重勞動,殘害醫師身心健康。

而敗訴對蔡太太來說,更是個莫大打擊,因為從蔡伯羌出事到一審判決出爐的三年半間,她從一個無憂無慮的家庭主婦,變成一肩扛起照顧整家人、負責代理訴訟的女強人,法院的判決,等於給了她澆了一大桶冷水。

「他出事的時候,小孩才六個多月,那時躺在醫院,我們根本是鬼見愁,他的同事不敢來看他,不敢和我們同桌吃飯,怕被醫院認為私下在幫助我們。」那段日子蔡太太身邊只剩少數朋友支持,「他一個很好的學長私下說,醫院要他不要和我們頻繁接觸,因為『觀感不佳』。」

好不容易出院返家,「結果我在幫他擦藥時,他突然小便失禁,我嚇了一大跳,趕緊打電話問他同事,為什麼醫院都沒跟我說他有這樣的狀況!他同學聽了也嚇到,直說『怎麼這麼嚴重?』」

剛出院後的蔡伯羌身體狀況相當差,整天都得往急診室跑,而且也無法自主進食,最後只能餵食液態營養品,「但是營養食品都好貴,一星期的份就要好幾千塊!」蔡太太說,為了照顧蔡伯羌,她的姐姐辭去台北榮總的藥劑師工作,回到家鄉台南開了一間藥局,「這樣我們拿營養品比較便宜。」而蔡太太的姐姐還因此跟當時的男朋友分手。

一直到現在,蔡伯羌的心智狀況仍無法回到從前,一整個下午的訪談時間他靜靜的坐在旁邊,未曾插上一句話。只有偶爾突然大喊:「我要去尿尿」或是問蔡太太「等下可以吃飯嗎?」

也因為蔡伯羌記不起家人,讓生活中難免出現摩擦,有次蔡伯羌和岳母吵了一架,岳母要蔡太太乾脆和他離婚,小孩自己帶,至少不用這麼辛苦,「但我只要想到他以前什麼都以老婆為主,我怎麼可以因為他現在變這樣就跟他離婚……。」那時蔡太太又氣又委屈,拉著兒子和蔡伯羌衝出門外,「我坐在路邊哭,小孩不懂事,也只能征征的看著我。結果蔡伯羌跟我說,『你們不要吵架了啦!』」蔡伯羌的一句話聽的蔡太太又好氣又好笑,因為隔一段時間就會失憶一次的蔡伯羌,根本忘記家人的爭執是因他而起,反而扮起和事佬。

一審敗訴後,蔡太太走投無路,幾乎寫信給台灣每個大學法律系和勞工系的老師,希望能夠獲得一點幫助。「那時政大法律系的林佳和老師回信給我,幫我寫了一份法律意見書。」多年孤立無援的蔡太太,像終於抓到一塊浮木,之後徐婉寧也輾轉聯繫上蔡太太,問她有沒有需要協助,讓蔡太太感動不已,「那時根本大海撈針,什麼招都想盡了。」

之後案子開始受到關注,台灣人權促進會、工作傷害受害者協會、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等團體為蔡伯羌開記者會,呼籲外界正視醫生過勞與支持爭取納入《勞基法》,並發起法庭觀審,邀請一般民眾到法庭關心審判進度。法學學者也提供不少法律見解,以供法庭訴訟使用。「二審開庭時,觀審的人都擠到法庭坐不下了。」相較於一審的孤軍作戰,二審讓蔡太太多了許多盟軍援助。

纏訟五年,二審判決終於傳來好消息,確認醫院過失責任並判賠七百八十萬元,成為台灣第一起醫生過勞要求救濟勝訴的案例。這份判決等於為往後的醫師職災救濟開啟一道門,確立醫院必須擔負醫生職災的責任。

走過這一段,蔡太太感慨,以前總感覺社會上有許多需要幫助的人,但親身經歷才知道,身為一個勞工的無助有多深切。「有了這個判例,也許以後類似的案子發生,當事人就不需要像我們一樣走的那麼辛苦。」

回想起多年下來的訴訟,蔡太太說,這幾年自己常想,上帝的美意就在這裡面,你要做的功課就是行公益。帶著職災受傷的丈夫和稚兒,蔡太太苦笑,「反正我們現在就是餓不死,然後像過退休生活一樣嘛,你看別人新年連假趕著要收假上班,我們還可以繼續完個幾天,在山上泡溫泉,都沒人跟我們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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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採訪完,拿出相機準備為蔡伯羌與蔡太太拍幾張照,我請他們兩坐在一塊,面對面像談笑似的,別看鏡頭。蔡太太問道:「要談什麼啊?」蔡伯羌則是身出手攬住她的肩頭,冒出一句:「我們家其其最厲害了!」雖然他因為職災,現在發生的事等下就會忘了,但或許在他內心深處某個沈睡了的部分,仍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老婆,為他做了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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