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台灣平價住宅比率不到住宅總數1%,城市內高昂的房價讓許多弱勢團體買不起也租不起,為了回歸住宅做為一種基本人權,民間團體共組「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並向政府提出興建社會住宅的建議。同時政府也善意回應這樣的訴求,內政部立即列出五處社會住宅預定點。但稅改聯盟檢視明年度預算,卻沒有發現任何與社會住宅相關的項目。

稅改聯盟表示,因為政府開始關注社會住宅議題時,百年預算早已送進立法院,因此來不及編列。而「營建署國民住宅組」相關預算則仍然著重在購屋利息補貼上,其中購屋補貼高達77.84%,租金補貼僅佔20.53%。

但以台北市地價為例,加戶總所必須超過130萬元才買的起台北市的房屋;超過100萬者才有辦法買得起台中與高雄市的房子,換算成雙薪階級平均一人薪水至少5萬,才有辦法買房。

稅改聯盟招集人王榮璋指出,台灣2010年上半年平均實際薪資45161元,其實大部分的人根本買不了房子,但政府卻將大部分資源放在購屋補貼上。對於真正無法買房的人其實沒有實質幫助。

另外租金補貼上,政府也沒有考量不同地區的房租價格差異,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呂秉怡指出,目前補助三千多元,也許在中南部稱的上充裕,但是在台北跟本不足,社會福利總盟專員林子靖表示,對身障團體來說,資金補助與障礙年金合在一起,但是卻沒有考慮到不同身障者本身的需求。

加上申請補貼代表房東必須承認租貸事實,房東必須負擔增加的稅額,多數的房東其實不願意承擔,因此讓取得租金補貼的住戶更難找房子。勵馨基金會研究員杜瑛秋也指出,許多社會弱勢,必須有戶籍才有辦法申請相關補助,房東也不願意讓房客入籍,一旦入籍也就承認租貸事實,因此對於社會弱勢在租房上,造成另一種困難。

杜瑛秋強調,「尤其是帶著孩子的離婚的新移民婦女或者受暴婦女等,都是租屋上的弱勢。」而且申請租屋補助不一定能拿到最高補助金額,加上只補助3至6個月,對於弱勢族群來說根本不夠。

房東不願承認租貸事實成為租金補貼政策上的一個隱形門檻,但政府強調將會以「租金補助為主、建造社會住宅為輔」的政策來提供住宅,呂秉怡強調,政府應該思考租金補貼政策如何有相關配套,以免房東將稅金轉嫁到房客身上,導致補貼有名無實。

呂秉怡指出國外經驗,例如在美國,每個區域有限制房租的規定,而在荷蘭,則是有管理社會住宅的團體負責,讓房租不會隨著市場波動。

房仲市場不正常,加上社會住宅缺乏,導致大多數的人都住不起房。呂秉怡表示,在國外租屋與社會住宅大約佔房屋市場的4成,而購屋比率佔6成,但是在台灣卻是購屋佔8成,加上房屋買賣市場畸形,交易成本過低,導致房屋過度炒作,房價飆高。

雖然不少人反應社會住宅政策將會衝擊房仲市場,但是呂秉怡說,目前台灣社會住宅根本不足1%,至少要成長到20%才會有平抑房價的問題。最近推出的社會住宅政策只是第一步,讓急需住宅需求的弱勢族群能夠得到滿足。

雖然政府願意提出相關具體興建地點,但稅改聯盟強調,目前的政策卻缺乏配套,如何興建、如何管理皆沒有詳細內容;在第一波社會住宅出爐前,現有的租金補貼政策也有許多闕漏,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多數人根本申請不到。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成員彭揚凱表示,政府應該趁著社會住宅政策提出之際,重新思考如何調整社會福利資源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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