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日前14名涉嫌詐欺的台灣人,在菲律賓遭逮捕後引渡至中國,引發台灣主權、國際司法互助和人權爭議,17日由兩岸協議監督聯盟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共同舉辦座談,邀請專家學者討論兩岸司法互助協議面臨的問題。

2009年「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正式生效,以防堵台灣罪犯將中國當成避難所。雖然互助協議簽訂一年多,但實際執行上卻不如預期。去年12月底,菲律賓破獲一個詐欺犯罪集團,由於該集團犯罪地在菲律賓,但受害者為中國人,犯罪集團則由中國籍和台灣籍公民共同組成。最後菲律賓選擇將其中14名台灣籍嫌犯引渡至中國,目前14名嫌犯正在北京看守所。

菲律賓此舉引發台灣反彈,認為此舉嚴重侵犯台灣主權。台大法律系教授姜皇池指出,每個國家對於發生在當地的犯罪行為都有管轄權,只是因為這次犯罪者不屬於菲律賓籍,因此菲國選擇將罪犯引渡出境。但是到底該引渡至何處,必須根據許多面向來考量,例如:最大關係、被害者管轄等。

「由於這次受害中國人,基於調查的便易性,將嫌犯引渡至中國並沒有錯,但是在菲律賓的聲明稿中,卻表示將犯人引渡至中國,是基於『一中原則』。」姜皇池指出,按照過去慣例,不同國籍的犯罪集團都是送回自己的國家,這次菲律賓沒有按照慣例,也沒有說明原因,「一旦形成判例,未來台灣籍罪犯將會被引渡至中國受審。」

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廖福特也認為,目前台灣政府應該立即要求菲律賓說明將台灣籍嫌犯引渡至中國的理由,同時針對「一中原則」這個說法表示質疑,「否則等於是默認了菲律賓的作法。」

雖然兩岸已簽署司法互助協議,不過實際上效力卻有限,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楊雲驊指出,國際上的司法互助協議,需要雙方司法機關參與,但是兩岸簽屬的協議,卻是由兩個基金會簽訂的,加上雙方在協議生效後也沒有修改國內法規以配合,可見兩邊都沒有誠意。

且條文中載明,「受請求方認為有重大關切利益等特殊情形者,得視情決定遣返。」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吳景欽直言,當台灣政府要求將14名嫌犯遣送回台,「中國可能會要求我們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同時附帶條件必須從嚴量刑。」吳景欽認為,如果走到這一步,不但是在主權問題上退守,連在司法正義上也讓步。

由於中國同意遣送14名嫌犯回台的機會不大,楊雲驊認為,目前台灣和東南亞國家並無邦交,也沒有合作協議。台灣政府應該趕緊和東南亞國家談司法互助協議,避免未來有類似事件發生。同時在中國要求提供14名嫌犯的相關資料時,附帶條件要求保障人權、家屬探視權和辯護權等。

而除了這14名嫌犯以外,為數不少的台灣人在中國接受司法審判,但因為中國的刑事訴訟法並沒有達到國際在刑事訴訟上對人權的保障,不少學者都同意,必需從這個個案開始,維護台灣人在中國接受審判時的人權保障。

姜皇池認為,兩岸簽署的互助協議和國際上的互助協議不一樣,加上中國強勢姿態,想要將國際人權標準納入協議中將有困難,台灣在談判上恐怕得降低人權標準,並且透過國際談判的智慧,在艱困的局勢中維護台灣人基本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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