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捷運環狀線第一階段工程預定8月中旬動工,只是目前規劃的南機廠預定地上,包含了250年的劉家古厝等6項具有歷史文化古蹟的建築,地主因此向新北市文化局申請登錄歷史聚落予以保存,但審查期間新北市卻發文給地主,要求地主7月底前自行拆除地上物,否則將強制拆除。

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審查程序進行期間,不得有工程及開發行為,但新北市卻在審查期間發文要求住戶拆屋,這樣的作法讓地主感到憤怒,因此1日前往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要求進行假扣押,保障古厝不受捷運工程毀壞。

捷運環狀線穿越新店十四張地區,過去這片土地90公頃被劃為農業保留區,不過因為捷運的規劃而進行變更。目前捷運線北側15公頃土地已變更完成,準備作為南機廠預定地。預定地內包含溪邊寮聚落,以及擁有250年歷史的劉家古厝。

劉氏家族18世紀來台開墾,沿新店溪而上,在大坪林十四張的崙仔頂上建立宗祠,是當地有名望族。劉家古厝如今恐因捷運工程而遭拆除,因此劉家子孫劉啟群向文化局申請歷史聚落以進行保存。而今年6月14日,新北市文化局的「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審議委員」也前往當地現勘。

由於日前新北市政府發文要求所有人在7月31日前自行拆除地上物,讓劉啟群感到生氣。劉啟群表示,之前文化局建議他們以歷史建築或古蹟方式進行申請保存,而目前是否有保存價值等問題尚有疑慮,新北市就發文要求居民自行拆除建物,根本違反文資法。

劉啟群表示,根據文資法30條規定,工程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現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時,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因此居民向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在文資審查程序完成前,不得拆除地上物。另外對於新北市文化局疑似違反文資法,居民也已向監察院陳情,要求監委介入調查。

他也強調,早在2005年當地居民就已要求不要將機廠規劃在此處,「北側有許多歷史古蹟,加上捷運線南側目前都市計畫尚未完成,而捷運也還未動工,現在更改設計明明就來得及。」結果硬是將機廠放在這裡後,現在又說不能變更設計,「整個規劃過程居民聲音都被忽略!」

對於民眾遞狀聲請假扣押,文化局文化資產科科長曾繼田表示,現勘當時部分委員認為當地可以「聚落」方式指定保存,不過有些委員不同意,因此文化局最後決議不列冊追蹤。雖然有建議居民以歷史建築或古蹟來申請保存,但居民還未進行相關程序。

而對於居民認為,依法在審議期間不得進行工程行為,曾繼田也解釋,只有「暫定」保存的文化資產,才不能有工程在其上進行,而且劉家聚落的審議已經結束,因此沒有違法問題。

除了文化資產保存的問題外,淡江大學建築系教授黃瑞茂表示,這個區域未來將以聯合開發方式進行,原本為了捷運興建而徵收土地,應該是以「公益」為目的,結果聯合開發反而讓建商獲得「私利」,而當地居民卻被排除在土地開發的規劃之外,其實並不公平。

加上當地的溪邊寮聚落,多是只有地上物所有權、而沒有土地權的居民,當地中山里里長潘威志表示,目前將要動工的15公頃內有3、4百戶居民,由於只有建物所有權,因此補償相當少,房屋拆除後又無處可居,因此居民希望能有安置方案。

對於捷運開發將拆遷上百戶居民,黃瑞茂認為,政府應該先弄清楚住戶居住在這片土地上的原因,同時提出好的安置方案,例如以社會住宅方式提供居所,同時先建後拆,而不是要居民拿補償金走人,卻讓原居民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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