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雙北市近年加速都市更新引發民怨,受害者多次陳情,營建署終於在30日舉行座談會,邀請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專家學者和地方政府一起針對都更過程的種種問題進行討論。不過座談會中營建署始終不願正面回應目前個案的問題,僅同意將會繼續舉行座談會,了解法令缺失,讓許多受害者感到不滿,認為這樣沒有實際效用的座談,只強調法令問題卻沒有改善方案,對受害者來說根本緩不濟急。

座談會上各地的都更受害者也都到場提出自身的困境,士林王家表示,當地只剩他們不願參與都更,且建商也已向台北市政府申請代為拆除。市政府三番兩次表示將會執行,也讓王家飽受威脅。今年2月與7月,王家兩老陸續過世,住戶王廣樹說,這一切都是為了建商要賺錢!

不過面對身受都更惡夢糾纏的民眾,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卻僅表示,「如果有違法情事,居民可以提告。」讓在場民眾感到不滿,怒吼「要我們自己上法院,這樣合理嗎?」且行政訴訟並不影響都市更新實施期程,即使民眾真的在司法上獲得勝利,也可能家卻已被拆除,司法救濟其實並無法保障民眾財產權。

但許文龍只表示,政府絕對會保障民眾、實現正義,「所以我們就訴諸法律。」隨後許文龍也制止民眾再對個案進行陳述,要求讓專家學者發言。營建署漠視個案的態度,讓民眾痛斥,公務人員坐在冷氣房裡吹冷氣、談法律,沒有經歷過都市更新,根本不懂人民的苦。

而在場的學者大多也認為目前都市更新在執行程序上出現許多問題,有修法的必要性。其中包括「居民同意書」一旦簽署將無法反悔,文化大學財經系兼任助理教授張杏端指出,但由於資訊不透明,建商在同意書上並不會具實以告,許多民眾對於後續的權利變換產生疑慮,也不能撤回同意書,結果民眾被迫「陪玩」到底。

另外同意書也可能同時包括「信託契約」在內,簽署同意的居民,土地產權遭到信託,都市更新還沒完成,個人財產卻已不在手上。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解釋,由於建商擔心同意都更的民眾中途反悔,導致都更期程遭到延誤,因此擬訂「信託契約」,讓同意民眾的土地信託給銀行等機構,民眾產權轉移,結果即使中途不同意也無法退出。「許多民眾在簽同意書時沒有仔細看清楚,簽了之後就像被綁架,只能強迫參與到底。」

加上目前都市更新條例內規定的「同意都更比例」門檻過低,更讓許多根本住戶連同意書都沒簽,就得強迫加入。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指出,除了要提高門檻以外,更需要良好的仲裁機制做後續的協調溝通,否則難以化解實施者與住戶間的歧見。

另外都市更新條例第27條規定,公有土地一律要強制參與都更,也形成許多建商雖然只擁有小面積的私人土地,卻能夠圈下大面積的公有地來一併進行都更。台大城鄉所所長黃麗玲指出,以紹興社區為例,國有財產局將土地撥給台大使用,不過台大多年來並沒有積極活化,結果建商卻提出都市更新計畫,把邵興社區土地全部納入,預備將當地建設成豪宅區,「但建商土地只有10%,卻可以脅迫台大陪著更新。」

「且建商又在當地灌入人頭戶,讓未來權利變換分配上可以換得較大比例土地,讓整個社區狀況變得更複雜。」黃麗玲感嘆,雖然目前這個案子在台北市政府被擋下,但台大也只能趕緊提出活化計畫。目前台大準備由城鄉所進入社區進行訪調,了解當地社區狀況,並思考如何有效安置,在土地活化與居民生存間取得平衡。

黃麗玲也強調,許多公有土地都因為被劃入都市更新區而被迫參與都更,加上公家機關也不願主導都更,「畢竟後續的權利變換相當複雜,公家機關也擔心在過程中會被控告有圖利嫌疑,因此寧願放手讓建商去進行。」但這樣的法令變相強迫政府把土地釋放出來給建商獲利,破壞整體都市計畫,因此有修正的必要性。

制度上的缺失造成許多個案出現,台大法律系教授林明鏘建議,營建署應該成立修法專案小組以及個案處理的專案小組,但許文龍僅表示,應該儘速通過修法,至於個案狀況,許文龍卻不願協助。他強調,解鈴還須繫鈴人,核定都更的是地方政府不是中央,營建署可以再邀請專家與地方政府一起為個案思考解套辦法。而居民要求營建署下令暫緩所有有爭議個案時,許文龍則說,現在不是我們說要煞車就可以煞車,營建署只是三級單位,沒那麼大權限。

這樣的回應讓在場的住戶相當失望,強調這次會議沒有共識,住戶期待營建署在修法方向上更尊重民眾的居住權利保障,至於個前個案的困境,民眾也只能繼續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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