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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強拆文林苑都更案拒遷戶引發各界爭議,3日拒遷戶王家與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共同召開記者會,直指建商根本沒有申請王家兩戶拆照,為何台北市政府還代為拆除。王家成員王耀德也直言,要求市政府將被拆除的王家原地原屋蓋回。

對於聯盟的控訴,台北市政府則拿出「現勘實測圖」回應,強調建商2009年申請建照與拆照時就把王家納入,且根據都市更新條例,建商申請執照無須檢附地主同意書,只要總樓地板面積與總表面積總和相符即可,因此建商的確領有拆除執照。依照台北市政府的說法,即使王家不同意,但拆除王家也並無違法。

根據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所提出的建商2009年申請拆併建證照「建造執照存根聯」,上頭的注意事項載明:拆除執照併案辦理,共拆除36戶。聯盟研究員陳虹穎直言,依據營建署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執行應注意事項」中規定,代為拆除必須申請拆除執照,但建商只拿到36戶的拆除執照,結果卻把沒有拿到拆照的兩戶王家一起拆了,台北市政府還敢說「依法行政」。

王耀德也沈痛的說,「今天市政府沒有拆照就可以動員上千警力和鎮暴部隊拆了我的家,市長說他做這個決定痛心,我才覺得更痛心。」另外王耀德強調,對於市政府違法拆了他的家,王家將依照刑法354條毀損罪和和民法767條要求恢復原狀,要市政府將王家原地原屋蓋回。

對於強拆出現違法爭議,且當天市政府還動員大批警力到場協助,對此立委尤美女痛批,執業律師這麼久,見過大大小小的強制執行場面,「或多或少都會有警察到現場『維持秩序』,但從沒見過動員上千警力到場維持秩序的案例。」市政府將公權力釋放給財團使用,讓人心寒。

另外這次市政府動員千名警力到場進行拆除作業,聯盟也強調這並非市政府的「免費服務」,聯盟成員黃慧瑜指出,市政府代為拆除的費用得由建商支出,但其中的拆除費卻是建商代墊,之後再由王家的分配額中扣除。換句話說,王家等於是被迫自己出錢請市政府拆了自己的家。

雖然強拆王家引發社會輿論反彈,市政府與內政部也表明將會修改法令,但對於拆除王家的過失,至今無人出來面對,陳虹穎痛批,「現在市政府只想斷尾求生,打算提出修法蒙混過關。但面對王家被拆了的問題,卻推說是私人產權爭議,要王家和建商去協商。」陳虹穎直言,當台北市政府從頭開始以容積獎勵鼓勵建商進場加速都更,之後又讓公權力代為拆除,這個案子就已經不是私人產權爭議,現在卻只想撇清關係,可見台北市政府根本毫無誠意解決問題。

面對王家與聯盟認為台北市政府違法代拆王家,台北市政府建管處副總工程師邱英哲拿出建商提供的「現勘實測圖」表示,2009年建商申請的拆併建執照中,就已經有把王家兩戶納入,因此一切合法。邱英哲強調,由於這是都市更新案件,依照都更條例建商並不需要檢附地主的同意書就可以申請。

而聯盟方面提出的存根聯上載明拆除「36戶」,對此邱英哲則回應,這個數字可能是寫錯,但建管處只管拆除量體、棟數,至於裡面究竟有幾戶,建管處並不在意。

至於王家準備提告,並要求市政府將王家原地原屋重建,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則表示,需視實際提告內容再作回應,至於能否原地原屋重建還得看看是否適法,且需與建商和其他36戶同意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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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台北市政府一再強調合法,陳虹穎質疑,台北市政府援引都市更新條例第34條「依權利變換計畫申請建築執照,得以實施者名義為之,並免檢附土地、建物及他項權利證明文件。」但台北市政府真的可以根據這條法令規避掉「建築法」中對於申請拆除執照需檢附同意書的規定嗎?若是如此,台北市7百多個都更案中,將有不計其數的住戶在不同意的情況下,卻被建商申請了拆除執照。

另外台北市政府在出面回應時,卻是拿出建商提供的「現勘實測圖」,「台北市政府是錯把建商的資料當成正式公文嗎?如果真的有誠意澄清,為什麼不是拿出官方核定拆照、建照的相關文件?」而對於建管處表示拆除戶數可能是誤植為「36」,陳虹穎也痛批,「是把人民的房子當兒戲嗎?寫錯不需要負責嗎?」

陳虹穎也質疑,如果台北市政府當真在2009年就同意建商拆除王家,是否表示台北市政府在王家爭議未決前,就已經先有定案,打算以強拆方式解決?

陳虹穎感嘆,整個審核與申請相關執照的過程中,市政府各部門都曾經有機會針對這個案子踩煞車,但每個部門卻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放行,以致於今天惹出這麼大的爭議,但即使如此,市政府卻還是不願承認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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