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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是颱風過境的前夕,外頭忽大忽小的雨。因為和受訪者約好,因此急急衝出門,但還是眼看著就要來不及。在捷運上時,受訪者傳來訊息,說她已先到咖啡廳裡等我。

這次受訪者是一個在量販店工作的員工,領著比基本薪資多一些些的薪水,單親、女兒念高中、和父母同住,還有房貸要還的普通勞工。

八月底,勞委會召開基本薪資審議,往年都會引發各工會抗議的審議會,這次卻顯的很冷清,沒什麼人想要再去吵架了,因為審議過程實在流於形式,而且即便最後決議加薪,也可能遭到行政院擱置,用什麼「經濟不景氣」之類的理由拒絕讓工人加薪。審議會敵不過資方與政府的早餐會,那麼去了又有何用?

雖然知道會議跟雞肋沒兩樣,但還是想要寫一下基本工資的問題,打電話和桃產總的顧問商量半天,他說,勞委會明年要看物價指數,漲到3%以上才要開薪資審查的會議,「3%這數字哪來的?而且拜託去年到今年物價都不知道漲多少了,但去年到今年基本薪資根本沒漲啊!」

說完,顧問隨手幫我查了一下去年與今年七月的物價指數差異,「耶~~靠邀,物價好像跌了耶!」好吧,可見要從物價指數的漲跌來罵勞委會似乎不可行,畢竟如果物價漲就得加薪,難不成物價跌要減薪?

之後又商量了一陣,最後決定找一個「基本薪資勞工」的個案,把他的實際生活寫出來。量販店工作的勞工,就是我的個案,透過她讓讀者瞭解,什麼叫做「過的了生活的薪水」。

談起她的工作經歷,她說原本她與丈夫一起做生意,後來因為景氣不好,因此生意收了。女兒出生沒多久,她與丈夫離婚,帶著女兒獨自生活。

有一陣子她做派報的工作,「好的時候,一天可以領一千二、一個月做二十幾天。」但那時女兒還小,開銷比較大,因此扣掉房租、水電,有時薪水並不夠用。

後來她轉往清潔公司上班,拚命的賺錢。因為女兒檢查出腎積水,必須洗腎。「清潔公司一天跑三個地方可以多賺一點,但也很累,每天忙到九點多」,她說出門時,就是一台機車上載滿清潔用品、水桶,然後自己往返各個打掃地點,結束後回到公司報告進度。

「有時候遇到好客戶,他們會幫你準備餐點,讓你吃完再走;有時遇到麻煩點的客人,在你背後盯著你工作,連杯水也沒給。」她說,因為一天要趕三處,每處工作四小時,所以一處做完只能趕緊東西收拾好直奔下一處,連休息都沒有。「那時女兒放在父母那邊照顧,因為回家後很累,如果女兒身體不舒服哭鬧,自己聽了心裡也很煩……。」

「偶而站在高樓上,也會想著好累、好想解脫……。」

半年後女兒病情好轉,她轉往量販店工作。量販店一開始以「責任制」誆騙員工,要他們誣陷加班卻又不給加班費,「每天上班從早上八點到晚上十一點,綁在公司綁到都沒朋友了」,後來工會成立,才為大家爭取到正常上下班的工時,不過加入工會的人,卻得面對資方使用一些手段打壓。

另一方面,資方不斷以壓低人力成本來獲取更多利潤,「我們那裡早班開店就三個人,一個排休,如果另一個請病假,那就只剩一人。明明人力不足,但老闆就是沒要請人,寧願花大前去裝潢店面。」

她說,有一次自己腳扭到,請了兩天假,主管就不開心了,打來問她是不是不做了。她只好忍痛繼續上班。卡的死緊的人力讓員工無法獲得充分的休息,身體的疲勞也沒辦法緩減,每天只是不斷累積勞累。「但老闆說,你們又不是賺錢的部門,請那麼多人幹嘛?」(奇怪量販店的門市不是賺錢部門那他們是靠什麼賺錢??停車場收費嗎?)

量販店的工作一個月只能排修六天,請病假還得被趕著出來上班,可見勞動力需求相當大,根據簡單的供需法則,她的薪資應該相當高,否則怎麼符合資方對勞動力的需求程度。但實際上,她的薪資僅有21000元,扣掉伙食津貼1800,本薪僅有19200元,比基本薪資高出一些些。

而勞委會經過嚴謹的計算後發現,目前的基本薪資19047元,應該是足夠勞工養家活口的薪資水平,那21000應該可以過的不錯了吧?可實際上,她卻覺得自己的債務越滾越大。

21000扣掉勞健保,實領大概20600。一個月要付房貸11000(將近十年前買的,房帶還要再繳十年左右)、現金卡和信用卡債務大約8000,剩下的才是生活費用。」

問及她為什麼欠了現金卡與信用卡,她說,女兒生病後以前積蓄的現金都花完了,清潔公司賺得錢也完全沒有存,因為女兒洗腎,一星期兩次、每次就是要給現金。之後在量販店工作,每個月的錢幾乎打平(而且是過得很清貧的打平),也沒有多餘的錢可以儲蓄,「之前我爸出車禍要裝人工關節,只好用現金卡借錢,界了大概十萬。」

另外因為女兒唸書,每到開學期間一時無法拿出大筆現金,因此學費只能用信用卡先支付,再慢慢還。只是往往舊債尚未清償,新債便添了上去,她說,自己的債務感覺越來越多。

「以前做生意賺錢時,存了一些金飾想要給女兒當嫁妝,現在我只希望能省則省,把債務還清,不然不知道哪天走出去有意外,女兒還要背我的債。我能給她的嫁妝,就是不要把債留給她。」

雖然薪資相當低,但她卻不敢換工作,「畢竟現在這裡我至少可以確定他每個月薪水會給我,也不會突然關店倒閉。你看外面那些工廠,就算是科技業的代工廠也是說倒就倒,如果今天我突然沒薪水,那我真不知道要怎麼活了,沒有路可以走了。」

訪問結束,我問她有沒有什麼東西是自己想要買,但買不下手的,她想了想難為情的笑一下說,「今天約在咖啡店,我就覺得天啊,一杯咖啡一百多塊,我都可以吃三餐了,平常走過根本不會進來!」

並不貧窮的人往往無法理解,一天工作下來只吃一頓午餐,因為工作地點附近五十元的便當對她而言都算太貴;一旦生病或受傷,病假可能讓半天薪水消失,而這代表某些食物無法購買,到底是什麼感受。勞委會和資方可以拿出大把的公式與數據來說服自己這個價錢能夠讓勞工過的下去。但一個勞工真正的生活處境,活生生的就是這麼艱困。

這可以稱為「活的下去」嗎?當資方或勞委會要求工人「共體時艱」,凍漲基本薪資的時候,有多少的勞工就得更加縮衣節食的過生活,而這根本是一種經年累月的剝奪,沒有好的食物、休息,讓他們的身體更容易崩壞,卻沒有更多的金錢能夠支付醫療、保健費用。

《我在底層的生活》最後,作者說,(面對這些勞工)我們真正該有的感受是羞愧,「當某人為了一份養不活自己的薪資工作時,那麼他是為你做了極大的犧牲,他用自己的能力、健康和生命的一部份作為代價,給你一份贈禮。」

走出咖啡店時我的確感到羞愧,她比我認識的人都有資格自怨自艾拒絕關心這個世界,因為光要顧好她自己的生活已經如此不易,更何況還要關心別人。但她卻加入工會。她說,「可以幫大家爭取權益很好啊,如果沒有工會,大家還得上班到十一點才能下班,而且沒有加班費。」他們是這個社會沒有面目的底層勞工,是我們看不見但支撐起這個社會運作的人,可這個社會卻不懂的好好對待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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