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記者 鐘聖雄
看到新頭殼的報導,大埔自救會二十八戶控告內政部的案子。報導內容寫著,「內政部的代表也對法官承認,國科會確實沒有要把大埔的土地拿來開發竹南科學園區,是苗栗縣政府認知上產生誤解,才作了這樣的開發案。」(註一)
當下其實是冒火的,畢竟這個案子是需要營建署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審查才能開發的,那內政部營建署怎麼會現在跑出來說,苗栗縣政府「誤會了」。如果它們誤會了,那營建署在審查時不一樣也是「誤會了」,才會讓它過的嗎?因為實在太生氣,順手搜尋起過去的會議記錄,想要找一下到底是哪裡讓苗栗縣政府誤會了。
根據營建署的會議記錄,大埔案是在民國93通過都委會審查後,96年再送變更計畫。縣政府的新聞稿(註二)說,縣政府曾在95年問過科學園區管理處,關於大埔那邊的土地納入竹科竹南基地一事,「經95年5月科管局同意若本府可覓得明確欲進駐之科技廠商,當可循規定申請併入園區。」
有了科管處的承諾,縣政府就跑去招商啦,後來讓它遇上群創說有用地需求,且面積還不小。因此縣政府喜孜孜的將原本竹南基地內的產業專區,從原本的23公頃擴增到28公頃。也因為如此,縣政府得在96年送變更計畫去內政部審查。
96年12月內政部核定了變更案,當時的會議紀錄上頭寫著「依 96.4.24 林副縣長拜訪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黃局長得瑞之相關討論議題及結論,目前竹南頭份地區科技廠商對產業用地之需求相當殷切,針對苗栗縣政府所提都市計畫規劃案能適時提供產業用地與生活環境,科管局樂觀其成。」(註三)
然後峰迴路轉,99年群創被奇美併購,不再有用地需求。
不過從前因後果看起來,99年群創被併購前,苗栗縣政府是有找到要進去的廠商。既然有找到廠商,科管處就得把它劃為竹科竹南基地。(當然這個前提是它們講的話都要算數啦,如果科管會只是敷衍苗栗縣政府,那這前提就不成立。但如果是這樣,科管處就更該死!)
時間回到今年,7月24日,大埔四戶被拆掉以後。國科會跳出來說,這塊地不是竹南基地,開發案也和國科會無關。然後8月24日在法庭上,內政部說苗栗縣政府搞錯了,國科會沒有要把這裡當成竹南基地。
千萬不要以為我要幫苗栗縣政府說話,去指出它有開發正當性。我要講的是,這個沒有正當性的開發案,因為地方與中央的貪婪、怠惰、瀆職,造成今天這種局面。(幹他媽苗栗縣政府、國科會和內政部怎麼不一起去死一死)
畢竟隔壁鄰居因為竹科,帶動產業和土地開發,自家也有個竹南基地,怎麼不能好好利用一下。因此苗栗縣政府就編定了這個都市計畫,然後科管處說,你要找的到廠商就給你當成竹南基地一部份(這樣多爽,開發又不是國科會付錢,招商也不用它們想辦法,只要賣個名字給縣府掛牌就好,就算沒找到廠商也沒損失)。
碰巧讓苗栗縣政府找到了群創,假設當時真的有用地需求好了。但是國科會卻沒有做整體產業發展的考量,光電面板業雖然是台灣政府大力扶植的產業,但是當全世界都在搶,而且台灣並沒有掌握核心技術時,一直擴大這項產業難道不會出問題嗎?
結果國科會基本上並沒有去做產業和發展方向的研究,隨隨便便就說好呀好呀,你要納為竹南基地一部份就來啊,反正廠商給你找。根本沒有認真思考產業發展的資源利用問題,對我來說幾乎是在為虎作倀,讓想要靠科學園區進行土地開發的地方政府找到擋箭牌。
然後縣政府就拿著這個根本不周全的承諾跑去跟內政部說,真的有需要啦,趕快給我過吧。而內政部在這裡又有什麼問題呢?在會議記錄同樣十六頁的地方,縣政府回應都委會委員這個案子引進員工數、廠商數量的內容寫著,「.竹南園區廠商進駐情形自 96 年 5 月止,總計進駐廠商 31 家,從業人員約 9 千餘人……根據推估竹南園區預計引進就業人口 23,003 人,故住工廠宿舍、租屋、購置自有住宅與教育、生活消費等民生需求非常殷切。」
但實際上,88年動工後發展至今的竹南基地,至102年6月為止,員工數目13,000人,是預估人數的56%而已。而96年那時的9千餘人,則僅佔預估進駐員工數的39%。如果我們在產業上沒有任何突破,內政部都委會為什麼會覺的,接下來的十年內,竹南基地人數會暴增?更不用說還有其他科學園區也空著要搶廠商呢。但都委會基本上沒有繼續追問這個都市計畫預估人數可能性和真實性,然後就給它過了!!!都委會的功能不是要去慎重思考都市計畫的必要性嗎?!
結果台灣的面板業在97年爆炸了,陷入產能供給面過剩,負債比過高的問題裡。群創被奇美併購,沒有用地需求了。但是這個原本是開發前提的東西不見以後,內政部也沒有跳出來說,耶~~這案子怪怪的喔(是說內政部有這責任嗎??不過後來大埔抗議這麼嚴重,內政部要想重審應該也不是不可以吧?)
這案子讓我想起中科四期,當它終於在區委會通過審查後,原本預計進駐的最大廠友達傳出走下坡和打算前往中國發展的消息。過了不久,友達宣布暫緩進駐中科四期,國科會開始思考轉型方案。
這些案子的前提都是我們的產業政策完全失靈,地方政府只打算搭著這些幽靈去炒作土地,因此隨便找個名目亂開發。結果國科會湊一腳狼狽為奸,內政部又隨便亂審,人家講什麼你就聽什麼民眾抗議也不理。原本在層層把關下應該可以發現問題擋下開發的制度,卻反而是層層包庇、背書,那些委員難道開會是單純來領便當和出席費的嗎?
最後現在出事了、搞出人命了、犯眾怒了,一個一個給我跳出來撇清。沒錯苗栗縣政府的確可惡至極,但是國科會和內政部一副「他是壞人,責任都推給它好了」的卸責態度也讓我賭爛。如果要說苗栗縣長劉政鴻是主謀,內政部和國科會也是幫兇好嗎,少在那邊說什麼都是誤會,誤會你老木啦,幹!
註釋
1 新頭殼報導「大埔案更審 官員:苗縣府誤解才推開發案」
(http://newtalk.tw/news/2013/09/24/40422.html)
2 苗栗縣政府新聞稿「「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周邊地區特定區計畫」說明」
3 營建署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記錄(第十六頁)
(http://ppt.cc/7g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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