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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中科三期由於未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因此遭最高行政法院裁定環評無效。之後環保署在4月通過「健康風險技術規範」作為開發單位進行評估的依據,但因這份技術規範中,規定開發單位辦理評估時,僅針對開發區域內的「增量」風險進行評估即可,不需考慮範圍內原有風險,讓環保團體質疑是為開發單位開後門。

15日立委劉建國邀請民間團體、專家學者與環保署長沈世宏共同召開公聽會,希望針對「健康風險是否納入既有污染背景值」做討論。會議中專家學者一致認為目前的健康風險技術規範存在許多問題,為考慮既有污染更是低估的開發本身帶來的影響性,因此要求環保署修正技術規範。

不過沈世宏卻認為,雖然技術規範中沒有明確表示開發單位需考慮既有污染,但在環評過程中其實都有考量地方上的致癌率。而要將既有污染確立一個標準,在執行上有難度,沈世宏表示,專家要求考慮既存污染值「但我也不知道要怎麼做」。

前環保署長、台北醫學大學教授陳重信表示,重大開發案必須有完美的健康風險評估,要做到完美,必須將「環境正義」的想法放在心中,同時與居民達到充分的溝通。環保署總是在討論怎樣叫作「可接受的污染」,但是我們讓一個地方從原本沒有污染,到有了污染出現,「這不是數字問題,而是道德問題。」

台灣大學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教授詹長權也指出,目前的技術規範只評估增量風險,這樣的東西不足以做為決策的依據。他強調,考量既存污染的狀況,也可以讓開發單位在選址時有個判斷,許多已經存在污染的區域就不要納入考慮。

另外,列席參加公聽會的衛生署長楊志良也表示,為了讓居民安心,他個人認為應該將環境背景污染值納入考量。

雖然不少專家都認為應該考慮既存污染,不過沈世宏回應,以中科三期為例,當地既存致癌風險是10-5,而中科三期的增量致癌風險則是10-7,因此在中科三期的環評結論中,附帶條件要求當地政府必須針對舊有污染進行減量,他強調,環保署並沒有不考慮既有污染。

只是對於沈世宏的回應,立委田秋堇質疑,地方政府有能力進行減量嗎?而且一旦環評通過,根本沒有後續監督機制,居民健康到底要由誰把關?她強調,如果地方政府有能力改善,中科三期當地居民血液中戴奧辛含量還會超過標準嗎?

除了未納入既有污染,陳重信也指出,技術規範是由現任環評委員來制訂,而環評委員又要審查開發單位依照他制訂的技術規範所執行的健康風險評估,陳重信認為,「這樣根本是球員兼裁判!」

另外技術規範中要求增量致癌風險達到10-6以上時,開發單位必須提出「最佳可行風險管理策略」,詹長權指出,以國光石化為例,污染排放的致癌風險已超過10-5,如果加上PM2.5的影響,致癌風險可能高達10-4。

他認為,對於超過一定標準的致癌風險,就應該直接駁回,而不是以提出「最佳可行風險管理策略」這種方式帶過。詹長權也強調,在技術規範尚未修改之前,重大建設的審查都應該暫緩。

與會學者皆認為現行技術規範有瑕疵,沈世宏也坦言,的確有些地方要修改,但是他沒辦法決定在條文中加上「考量既存風險」這些字句,因為技術規範是由專家制訂,因此必須交由專家決議。他也強調,「背景」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牽涉到重大的政治利益與權利關係者之間的糾葛,還得要大家坐下來好好談。

最後主席劉建國宣布結論,要求環保署召集專家討論現行技術規範的修改,而目前正在進行環評的開發案也應該更加嚴謹的審查;另外公聽會也建議將污染背景值納入技術規範中。不過坐在底下的環保署長沈世宏卻頻頻搖頭,表達不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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