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今年屏東東港黑鮪魚季,捕獲量創下新低、跌破千尾,專家學者紛紛提出警訊,指出黑鮪魚捕獲量下降,反應漁業資源匱乏問題,若再持續過度捕撈,不但破壞海洋生態系,恐怕未來也將吃不到鮪魚。
雖然漁業署提出「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的理念,但環保團體指出,漁業署用在遠洋漁業的預算高達110億,其中75%預算花在協助增加產能上,等於變相支持遠洋漁業持續捕撈,和永續經營的概念根本背道而馳。
國際環保團體綠色和平9日提出研究報告,指出台灣漁業署從2002年至2010年,用在遠洋漁業上的預算高達110億,而其中包括燃油補貼、鼓勵遠洋漁業作業等項目,補助高達預算的75%,但相對「有助資源管理」的預算,卻只占3%的比例。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高于棻指出,供應全世界60%鮪魚的中西太平洋漁場中,台灣擁有最多的遠洋漁船船隊,但因為過度捕撈,造成這塊區域內的4種鮪魚資源,已有3種被自然保育聯盟列入「紅皮書」中,其中的大目鮪,生物存量更只剩原本估計的17%,繼續捕撈下去,將會面臨絕種危機。
雖然鮪魚資源逐漸枯竭,但是漁業署仍持續補助遠洋漁業的發展,110億的預算有40%用在補助燃油上。「且由於國際油價上漲,燃油補貼從2002年的1億8千萬到2010年的6億5千萬,成長了5倍之多。」加上漁船享有免稅及優惠油價,油品價格僅市售的4到5成。
由於燃油支出佔遠洋漁業經營成本的4成,換句話說,這樣的補貼方式等於變相支持漁船進行捕撈,「而這樣的補貼,也讓遠洋漁業捕獲量在2009年高達246萬噸。」高于棻也憂心,漁業署只進行補貼,卻無視漁業資源枯竭的問題,台灣的漁船恐將搜刮掉海揚中最後一條鮪魚。
另外能夠進行遠洋捕撈的並非一般漁民,因為一艘漁船造價就得要4千萬上下,大型圍網船更是需要1億成本,另外每年維修保養費用也是上千萬起跳,因此只有資金雄厚、企業化經營的船公司負擔的起。政府多年來的補助,其實僅有少數船公司享受得到好處。
除了盲目補助卻不正視漁業資源匱乏之外,漁業署在打擊「權宜船」上也沒有積極作為。高于棻指出,2005年大西洋鮪類委員會針對台灣大規模洗魚事件進行制裁,台灣才開始針對中、小型漁船進行減船措施。但是一邊減船的同時,中西太平洋上的漁船卻增加噸位,結果等於是換個地方補魚。高于棻批評,減船政策根本只是名目上的減少數量以回應國際壓力。
而2008年公佈的「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則完全沒有發揮作用,導致台灣經營的船公司將船籍掛在其他國家,而在公海上非法捕撈、洗魚的事件也層出不窮。
「但是我們也很擔心,漁業署若減少對遠洋漁船的補貼或降低捕撈配額,這些船公司可能會增加權宜船數量,這樣反而更無法可管。」高于棻表示,加上國際對於減少捕撈量或劃設保護區沒有共識,結果變成沒有人願意先減少捕撈,而面對漁獲量越來越少的狀況,各國反而加緊捕撈,加速了漁業資源的枯竭。
也因為遠洋漁業並非單一國家政策可以解決的問題,高于棻也強調,台灣作為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的一員,本身具有提案的能力,因此在國際會議中,應該更積極的要求劃設保護區,並且訂定捕撈配額,才能共同保障永續漁業。
對於綠色和平的意見,漁業署副署長蔡日耀表示,漁業署必需平衡漁業資源保育和利用兩方面,並且輔導漁民合理利用漁業資源,避免枯竭。在遠洋漁業上,國際已成立區域管理組織,台灣身為會員之一,也會完全遵守委員會的規範。「至於遠洋漁業的相關政策,都是依據會員國的漁獲量等數據,交由科學委員會分析漁業資源狀況,再訂出相關保育和管理政策。」
當記者追問漁業署,台灣身為會員國卻只是遵守,態度是否過於被動,蔡日耀則反駁,漁業署必須兼顧產業和資源保育,不能一味保育而不顧產業發展,加上政策都是根基在科學數據上,並非隨便訂定,而且只要國際的區域管理委員會有相關法規,台灣都會完全遵照。
另外對於權宜船的規範,蔡日耀也強調,「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要求經營者在造船之初就必須進行申請,而且每年的捕獲量也必須通報,即使船籍掛在其他國家,但只要查獲非法行為,都會針對經營者開罰,同時限縮經營者其他台灣籍漁船的捕獲量,因此並無政策無法落實的疑慮。
只是相對日本願意支持劃設保護區,同時減少捕撈量、減少捕撈天數,讓綠色和平感嘆,作為擁有中西太平洋最多遠洋漁船船隊的台灣,雖然擁有代表性卻缺乏行動力,即使喊出永續漁業的口號,卻仍然沒有永續漁業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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