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容台北報導】去年7月中,雲林台塑麥寮廠區發生嚴重火警,事後追查起火原因來自重油外洩。21日台塑提出工安事件環境影響調查報告,認定這次意外屬於單一設備設計問題,而重大污染僅侷限於廠區內,且各項污染值均未超過標準值。只是這樣的結論讓與會學者不滿,直批報告內容與實際發生狀況不符,檢測項目不夠卻妄下結論。

這次意外所在地位於六輕煉油二廠,該廠進行的是重油加氫脫硫等項目。根據六輕的報告,7月25日起火時,目視火焰高達62公尺,影響面績5千5百平方公尺。根據事後現勘結果發現,精餾塔底出料管線有一處斷裂口,相關單位研判裂口即為本次起火點。

火災時間從25日晚19時55分一直持續到27日下午15時30分,共歷時43小時35分。而台塑也針對空氣品質、水質等項目進行評估報告。

台塑報告指出,不論是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和懸浮微粒(PM10)等物質,即使是工安意外期間,監測數值與平常監測數值相比,並無明顯增加。也就是說這次工安意外對空氣品質並沒有太大影響。雖然懸浮微粒在意外發生後濃度曾飆高至81μg/m3,不過對照國家空氣品質標準125μg/m3,仍在標準以內。

加上氣象模擬結果,在26日下午16時之後因為風向關係讓空氣中的污染物質多往海上移動,因此對陸地污染甚小。水質監測方面則是僅有COD(化學需氧量)過高,且廠內水質經過處理後皆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因此沒有污染廠外水質之虞。

台塑在報告中表示,這次意外屬於「設計」問題,而非「管理」問題,它也承諾未來將會提升管線品質、加強安全管理,同時給予鄰近受害農漁業補償。

對於台塑認為這次意外單與管理無關,雲林縣勞工局反駁,台塑為了降低成本大量使用承包商,且麥寮廠區內現場操作人員不足,都可能導致安全疑慮。勞委會也強調,漏油的管線原本在評估上屬於安全,但卻發生意外,勞委會委婉表示,「台塑還是應顧及合理的成本與人力支出。」

麥寮鄉公所也痛批,火災發生後當地下了三場大雨,雖然火勢受到控制,不過空氣中的污染物也隨著雨水落入土壤中,加上大火之後當地魚塭發生大量暴斃事件,水中也飄著黑色懸浮物質。「如果這樣都能說合乎標準,以後是不是發生什麼事都沒關係了?」

雲林縣環保局局長葉德惠指出,雖然個別污染物沒有超標,但是很多東西根本沒測,例如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醛等都沒有檢測,但根據雲林縣政府的調查,丙烯醛卻超標2ppb。環保署空保處也認為,許多研究都指出重油燃燒將產生丙烯醛,但台塑居然沒做這項檢驗。空保處建議台塑應多參考各項研究。

由於大火之後,各項污染物質濃度明顯增加,葉德惠舉加拿大報告指出,重油燃燒後產生的物質在連續燃燒8小時候,產出物還會彼此影響,台塑這次燃燒超過40小時,各種物質間的加乘效果也應該列入考量。

另外環評委員凌永健表示,六輕必須先釐清燃燒的物質有哪些,其中不完全與完全燃燒後又將產生什麼物質,有了這份清單後再去檢測產出物的影響,才有意義。畢竟「符合標準」只是針對「一般性的污染物」,但重油燃燒後產生物質卻不只有一般性污染物。

他也質疑,台塑雖然解剖魚體,且發現體內還有黑色物質,但在報告中卻沒有說明黑色物質為何。但結論中卻用黑色粗體標示「工安意外經檢測後發覺對水產養殖與水質並無明顯影響」。中山大學海生所教授劉莉蓮也直言,大雨讓空氣中的污染物進入水中,這些物質不可能對水產養殖沒有影響。她也強調台塑應該針對死亡魚體的肝臟和腮作檢驗。

工安意外之後,中興大學環科系教授莊秉潔強調,由於內部燃燒物質相當複雜,因此還需要更嚴謹的評估。加上台灣法規尚未周全,許多污染物質並未列管,他也呼籲台塑在後續的例行性檢查時,必須增加更多許多對農業和漁業有影響的污染物質,並且進行長期性追蹤,以保障環境和居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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