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每年夏季的台北電影節,以即入秋舉辦的金馬影展,都是愛好電影的民眾,一睹心愛影片的時機,而其中不乏許多反映社會面貌的記錄片。紀錄片導演以最真實的影像,說出最動人的故事。但一部成功電影的背後,卻是紀錄片導演的無盡付出。15日由文化研究學會和許多民間團體共同舉辦的「社會公義獎會外賽」評選論壇,邀請四位紀錄片導演分享拍片甘苦談。

今年第一屆的社會公義獎,由數個民間團體共同舉辦,並由NGO組織、學者、影像工作者組成評審團。以「會外賽」的方式,將從2011年台北電影節電影獎入圍的43部影片中,評選出符合「社會公義」主旨的影片。最後決定由柯金源導演的「福爾摩沙對福爾摩沙」以及郭笑芸導演的「與愛無關」並列為第一屆社會公義獎得主。頒獎典禮結束後,主辦單位也安排了「我拍了一部片子:社會議題影片的生產之道」座談會,邀請紀錄片導演暢談個人拍片的歷程。

不像一般劇情片可以由編劇擬好劇本、依照導演的想法拍攝,紀錄片以真實的事件和人物為主軸,因此導演往往必須進行長時間的田野調查,才有辦法使累積多時的資料,轉變成一部動人心弦的片子。現任公視新聞部製作人的導演柯金源表示,1980年代開始,他靠著做特約攝影的薪資,支撐著田野調查的費用。雖然後來在媒體業得到一份正職工作,但因為佔用太多個人時間,因此柯金源還是選擇離職,將多數心力投注在田調上。

「2000年以後我拍的片,是我20年來田野調查累積資料的成果。」柯金源說,雖然現在可以在公視投案子、獲得補助,但一年頂多1、2個案子會通過,而他手上正在執行的拍攝卻高達7、8部片,因此免不了要自掏腰包。

不少導演則選擇向政府部門申請補助,例如拍攝家暴相關紀錄片《最遙遠的愛》導演郭笑芸,就曾經拿過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的補助,只是這些補助同時也成為導演的桎梏,為了配合程序,匆匆剪出一部不甚滿意的影片。

郭笑芸指出,不論是政府部門或國藝會,一個案子通常只有一年的工作時間,頂多延展一年,「但我曾經在拍攝過程遇到一個很大的狀況,但因為我已經申請過展延了,所以為了交件,只能匆忙在2個月內剪出一部片子,之後再繼續拍我要的東西。」

除了工作時間限制了導演的自由,部分審案的學者對於影像工作不夠熟悉,往往給出無法執行的建議,讓導演們感到頭痛。「而許多部門的宣傳短片,當我們去投案子時,得先準備簡報、激發創意。」郭笑芸表示,這個企畫過程不但令人疲憊,也沒有任何補助,一但沒有接到案子,成本必須自行吸收。

更令人氣憤的是,審片的委員和某些公司友好,因此這些公司接到案子的機率相對較高。今年台北電影節,以「小林滅村事件首部曲」一片獲得紀錄片百萬大獎的羅興階,痛批影像工作裡的小圈子,導致少數人壟斷資源,而拍攝紀錄片根本是消費被拍攝者,最後只成就導演自己,對當事人一點幫助也沒有。

電影「不能沒有你」編劇、同時也是紀錄片導演的陳文彬也表示,之前以「不」片向新聞局申請電影輔導金,但輔導金規定只補助公司或團體,他只得去成立公司。之後新聞局嫌他的影片議題太小,不足以拍成電影,要他改投公視的「人生劇場」,最後也只給了電視單元輔導金,讓他感到很無奈。

「新聞局在評審申請輔導金的案子時,會要求我們說明片子的市場性,也因為新聞局想兼顧市場,所以許多商業片可以拿到3千萬的輔導金。」陳文彬說,一部片給3千萬,而公視的紀錄片預算,一年只有2千1百萬。

對於政府部門近年逐漸鼓勵影像工作者,地方政府也紛紛成立「影視委員會」,提供各種機會。羅興階痛批,政府想拍片,就是為了操作統治者的觀點,「政府怎麼可能拿錢請我們批判它!?」

羅興階強調,影片是一種武器,但這個武器並非為了製造衝突,而是為了揭露真相;也只有真相被揭露後,這個社會才可能有公義。曾經申請公部門補助的陳文彬與郭笑芸也強調,一個好的影像工作者,必須維持自身的理想性,不該為了錢而把它拿掉,「否則怎麼改變那個我們想改變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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