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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紹興社區遭台大控告侵占土地引發台大學生關注,日前校務會議上,台大城鄉所所長黃麗玲建議,台大可以自行辦理都市更新,透過配合都更條例內的獎勵項目取得容積獎勵,轉為當地居民的安置方案。而營建署都市更新組組長陳興隆則表示,過去沒有公部門辦理都更並提出安置計畫的案例,台大若這樣規劃,或許得報行政院核定。而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處長林崇傑則表示,目前權利價值的計算僅限於有土地權者,如果台大要安置無土地權者,等於自己的空間將會減少。

黃麗玲表示,由於台大池有面積比例極高,因此可以自行辦理都市更新,不一定要跟著私人發起的都更去做。不過因為台大屬於教育機溝,都市更新後除了使用上得依照法規外,也必須符合它的教育機構性質,陳興隆說,例如蓋宿舍或教學大樓沒問題,但如果要蓋商場就不行。

至於台大能否在辦理都市更新時一併提出安置方案,將安置方案包在都市更新中,陳興隆表示,許多公部門辦理的都市更新,都沒有違建戶現地安置的規劃,目前法律上也沒有規定公部門不能提出安置計畫,「但究竟可不可行,恐怕要等台大提出後,再報行政院核定。」

而林崇傑則表示,由於都市更新的權利計算只針對「地主」來計算,換句話說,沒有土地權的人並不能參與權利變換,都市更新後也無法換得土地,他強調,如果台大要做安置,那就代表得犧牲它自己可以分得的空間。

面對違建戶的安置問題,林崇傑感嘆,「這並非單一社區的問題,全台灣到處都有這樣的案例,但目前法令上沒有辦法解決這些違建戶。」林崇傑說,雖然站在社會關懷的角度上,政府應該有個好的法令解決違建戶,「但是如果要讓違建戶就地合法,會有多少國有地流失?」

林崇傑也強調,紹興社區並非占用台北市政府的土地,也並非因為台北市的公共建設而需要搬遷,「這是在台大土地上頭有現住戶,台大可以提安置方案。」而黃麗玲則表示,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上,許多委員都期待台大能自己辦理都市更新,不過因為當地居民組成複雜,台大方面也還沒提出一個明確的方案。台大方面僅表示,現在還在與各單位協商,因為事情複雜還要從長計議,在此之前不便多透露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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