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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南投國道6號北山交流道工程意外導致6名逃逸外勞死亡。重大工安意外也扯出累積已久的移工政策問題。4日上午長期關注移工的數個民間團體共赴行政院前,希望政府修改移工轉換雇主的相關法令,讓不適任雇主現形。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秘書長陳秀蓮表示,目前用以規範移工的「就業服務法」明訂移工不得自由轉換雇主,不過勞委會也針對幾項特殊狀況,同意移工轉換雇主,例如:看護工遭遇雇主死亡、雇主積欠薪資,或者是虐待、性侵等刑事案件發生時,只要移工可以舉證,便能自由轉換雇主。

「但是移工要如何舉證?」陳秀蓮質疑,以積欠薪資為例,打卡單、薪資單都在雇主手上,移工根本拿不到;而虐待或性侵則是移工還得先有辦法逃出去,到醫院驗傷後才能提出轉換雇主。而且即使雇主積欠薪資,當移工提出轉換申請時,只要雇主立刻補發薪資,轉換的申請就不算數。

「勞資權力如此不對等,移工不是忍耐、就是逃跑!」陳秀蓮說,雖然仲介費用過高也是移工逃跑原因之一,但最大原因莫過於不想忍耐惡劣雇主。

雖然逃跑之後移工會面臨不少風險,雇主可能在發薪水前夕找警察逮捕逃逸外勞;或者故意少給薪資,「但也有移工後來遇到好得雇主,可以賺更多錢」陳秀蓮說,「最重要的是,以前遇到壞雇主只能忍,逃跑之後遇到壞雇主,至少他還有辦法自己轉換。」

法律規定竟然讓人非得成為非法身分,才有辦法享受自由,陳秀蓮說,因為一開始引進移工時,政府給了雇主相當大的權力,結果整個管理方式迫使大家只能逃跑。

不過移工團體提倡的「移工自由轉換雇主」並非無限度的隨意轉換,因為勞委會僅開放特定工作可使用移工,因此移工仍然是在這些工作內做轉換。只是可以自由轉換雇主後,惡劣雇主找不到工人,他才會知道自己必須改進,「在原本的制度中看不出來誰是不適任雇主,同意自由轉換後,惡劣雇主才會現身。」

對於這次國道6號意外,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要求勞委會成立專案小組,並納入民間單位成員,有效處理與追查責任歸屬。陳秀蓮表示,勞委會必須安排家屬來台、後續訴訟、賠償金追討等事宜。

另外陳秀蓮也強調,移工來自伊斯蘭教國家,在他們國家,只有犯罪的人才火化遺體,因此他們希望勞委會負起責任幫忙將遺體運回母國,不可隨意便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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