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2009年新流感(H1N1)肆虐全球,為了確保國人健康,衛生署從去年8月開始陸續動用第二預備金、公務預算等經費,向國際醫藥大廠諾華與國內的國光生物科技訂購大量疫苗。只是從去年12開始,疫情逐漸趨緩,但疫苗仍未停止購買,如今疫苗期限到期,預計銷毀8百多萬劑,相當於台幣22億,讓立委痛批浪費人民血汗錢。

但對於立委的批評,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回應,國際疫苗市場本來就是賣方主導,加上當初合約簽訂後難以修改,修改也可能面臨被提告的與付出賠償的命運,損失金額不比銷毀疫苗來的低。更何況與其它國家相比,台灣銷毀的數字其實並沒有特別高。

立委黃淑英指出,早在去年12月,台灣已有疫苗942萬劑,當時疫苗接種僅524萬劑,因此尚有多餘疫苗。而今年1月,由於新流感疫情趨緩,各國紛紛退貨、轉賣或捐贈,但台灣卻沒有與廠商終止契約,反而持續進貨。黃淑英強調,在政府的「財務採購契約範本」中,包含了因政策改變而變更合約終止的辦法,不過政府單位卻沒有據此終止。

1月19日國光生物科技最後一批疫苗點交完畢後一週(1/27),衛生署即宣布疫情結束,讓立委質疑,為什麼災疫情趨緩時,不與廠商終止合約,反而讓廠商交完貨之後才宣布疫情結束,導致這些疫苗等著過期銷毀。

另外一直到今年2月,衛生署仍持續向諾華進口疫苗,雖然最後一批66萬的疫苗更改為H5N1(禽流感)疫苗,但目前並無禽流感,且這款疫苗尚未經過歐盟核准上市,讓黃淑英質疑,衛生署不因應疫情修改合約,是否有圖利廠商嫌疑。

對此疾管局副局長林頂回應,由於台灣並非WHO會員國,加上疫苗市場是由賣家主導,因此在一開始疫情不確定時,的確在合約上比較吃虧。加上台灣市場不如其它地區來的大,讓台灣在國際市場上相對弱勢。

基於保障人民健康,疾管局選擇訂購1千5百萬劑,林頂解釋,這也是根據WHO的建議,一人2劑換算出來的數量。只是後來疫情不如預期那樣嚴重,因此導致多數疫苗沒有施打。

至於為什麼沒有視疫情來調整合約,林頂無奈的說,即使我們根據疫情要求終止合約,也可能被廠商提告,因此要上國際法庭,並且付出違約賠償,這些賠償不見得比銷毀疫苗便宜。

加上其實今年5、6月間仍有疫情傳出,也因為台灣尚有多餘疫苗,才讓新流感病情立即得到控制。林頂表示,買疫苗就像買保險一樣,「保險沒有用到我們也不會說那是浪費,因為我們只是在做最好的準備。」他也強調,相較於國外,台灣銷毀的數字並沒有特別多,澳洲與英國也分別銷毀約20多億與30多億的疫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oo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