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移民日即將到來,移民署決定以嘉年華的方式進行,只是在標榜「移民人權」的口號底下,卻有許多人,其實跟本還進不了「移民」這個族群的窄門。

台灣社會存在許多黑戶人口,或許因為歷史因素導致他們淪落異鄉;或許因為不熟悉法令,導致來到台灣之後無法取得合法身分。這些黑戶處在法令無法顧及的灰色地帶,因為沒有合法身分、沒有戶籍,因此同樣無法享用社會福利,成為底邊社會中更加邊陲的一群人。

雖然今年4月開始,不少民間團體出面要求政府單位在民國100年時大赦這些黑戶人口,但實際上移民署處理黑戶人口的速度,遠不及他們在沒有安全網支撐的狀態中下墜的速度。

12月2日,一群因為當初以「外籍生」身分進入台灣的泰緬孤軍後裔,因為不了解外籍生與僑生的差異,導致這些學生雖然手中持有國防部發給的孤軍後裔證明,卻仍然無法在移民署申請居留。

移民署表示,無戶籍國民就算不使用「孤軍後裔」這樣一種特殊身分申請合法居留,同樣也可以依據移民法第9條申請合法居留。不過現實狀況中,卻有不少人完全不符合這些條件。

例如移民法要求申請人必須符合「有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姊妹或配偶之父母現在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但許多新移民可能因為配偶過世、沒有子嗣,加上當初入境後居留證過期未再辦理延期,導致目前護照過期,也無法回國。

或者因為申請歸化為台灣國籍而放棄母國國籍,結果卻遭到駁回,而護照即將過期的新移民。恐怕會因為來不及辦理延展而成為準黑戶人口。

在移民署強調「移民人權」的宣示底下,其實是設定了層層繁複的規定要求新移民遵守,這些規定的核心,隱藏了一個對於東南亞及大陸地區新移民的不信任,認為這些來自貧窮地區、嫁到台灣的女孩子,都是為了「撈錢」。

因此她們必須經過這些考驗,才能拿到一個合法的證明。避免獲得的過程太輕鬆,讓她們隨時能夠脫離夫家自主獨立。

對於另一群因為歷史因素流落國外的華僑,台灣政府卻是處處提防這些人,擔心他們其實只是假冒華僑名義,想要混進台灣社會享用資源的「外國人」,當然這些外國人仍只侷限在「東南亞地區」,其它先進國家人種並不在此列。

這些隱涵的歧視並沒有從政策中退位,移民署舉辦的嘉年華,其實也充滿了諷刺,在強調多元文化與人權的會場之外,許多正在被檢驗是否夠格進入台灣社會的新移民;無法順利進入台灣社會的底邊華僑,都還在沒有人權的法令規章中掙扎。

回想2003年移民署規劃成立之際,如果沒有南洋台灣姊妹會這樣的民間團體出面質疑移民署為何警方人力高達70%以上,今天的移民署究竟還會不會是跟著高喊「移民人權」、提供新移民服務的單位;又或者仍是「打擊假移民真犯罪」的警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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