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慈濟內湖志工大樓開發案,6日進行都市計畫審查延續會議,不過因為慈濟當初打算兒童醫院,之後變更為志工大樓,卻未前往當地進行公開說明會,加上提出主要計畫,打算變更保護區的市政府所引用法條令人質疑,讓當地居民氣憤高喊「程序問題」。最後因為爭議過大,主席決議留待下屆委員會再審。

蠻野心足生態學會代表林子凌首先質疑,台北市政府依照都市計畫法27條第一項第三款進行變更,但是法條內容明明是「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時 」可進行變更,而慈濟的志工大樓明明不符合任何一的項目,為什麼可以送進審議會?林子凌強調,既然這個案子是台北市政府提出的,審議會中官派委員就應該迴避。

居民劉德正也質疑,慈濟並沒有在變更計畫後公開展覽,也沒有到當地舉辦公開說明會。依法應該退回經過說明會之後,再送進委員會審查。另外在慈濟提供的報告中,缺乏住宅、商業、工業及其他土地使用之配置,和供作全部計畫地區範圍使用之公共設施用地等內容,另外因為慈濟在當地現況地形分析上,是以目前已遭填土的地形進行分析,但根據法令規定,應該是以「自然地形」做分析。劉德正強調,報告書根本有問題,審議會不應該再審查。

民間團體與居民不斷質疑程序有問題,要求市政府程序違法、不應審查。由於居民情緒激動,在會場外高喊停止審查,因此主席林建元決議暫停休會半小時。林建元強調,程序問題只有委員能夠提出,而案子能夠送進委員會審查,肯定在引用法條與程序上沒有問題。再度恢復開會後,林建元並沒有打算暫停會議,首先處理居民提出的程序質疑,仍堅持讓登記發言的民眾繼續發言。

在居民堅持、並要求現場委員幫忙提出程序問題後,台大城鄉所助理教授黃麗玲出面要求市政府說明程序問題。而對於居民質疑,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回應,社會福利事業也是「調和經濟」的一種發展,因此適用於這條法條。

只是對於這樣的回答,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質疑,如果符合經濟發展,那麼相關單位有同意嗎?另外慈濟表示有公開說明會,卻沒有在報告中看到說明會的相關資料,廖本全強調,如果今天打算繼續審議,那麼在最後表決時,必須記名投票以示負責。

雖然慈濟不斷強調這是一個低度開發的社會福利事業,而都發局也表示是為了「調和經濟」,但居民洪小姐回應,過去保護區開發已經違法,但是市政府卻沒有糾正這個錯誤。洪小姐質疑,最根本的問題在於保護區為什麼可以開發,如果今天不回過頭去反省保護區開發利用的問題,全台灣都可以隨便開發了。

由於慈濟內湖開發案關乎保護區解編,讓居民質疑為什麼保護區可以進行開發,對此都發局代表回應,過去劃分保護區時,南港、內湖、新店與景美四個區域因為沒有都市計畫,因此暫時劃為保護區。

一直到現在,保護區劃設也只進行過一次通盤檢討,而且是劃出25個「保變住」的區域,目前25個區域中進行開發的只有3個。由於擔心一旦進行通盤檢討,會讓保護區全部解編,因此市政府不在進行檢討,只是放寬部分使用原則可以使用。

都發局強調,社會福利事業是容許在保護區內進行的事業,「如果不重視當地的地質現況,只以當初是個湖就禁止開發,那麼台北盆地過去就是個湖,根本不該開發。」都發局強調,根據台北市環境地質資料庫,慈濟目前的土地屬於具有高度開發潛能的區域,因此市政府提出保護區的變更案。

不過都發局同意變更的理由,讓委員質疑,目前慈濟已在當地進行社會福利事業,為什麼需要變更保護區,加上開方量體上容積率高達160%,讓委員質疑是否過高。

對此都委會回應,由於根據土地分區管制條例,5千平方公尺以上的社福事業,仍然需要經過都市計畫變更,避免都市計畫中的名目與實際使用方式不同;而慈濟也承諾委員表示要減少容積率他們就修改,也不會有大量開發。

但因為慈濟報告中提出的未來規劃,包括了社會福利中心、緊急救難等設備,讓委員質疑,這種不夠明確,但看起來很大的規劃,免不了讓人質疑,慈濟未來將會進行大規模開發。

由於慈濟的解釋未能說服委員,許多細部計畫都尚未釐清,加上這次會議已是這屆委員會最後一次會議,因此主席林建元表示,今天暫時不做出結論,留待下一屆委員審查,他同時也強調,慈濟應該針對開發量體等問題做出更具體的報告。結論一出,居民歡聲雷動,在會場外高喊「謝謝委員」。雖然下屆委員上任後,居民仍得持續奮戰,不過今天,居民在這場這場爭議多年的開發案中獲得暫時性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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