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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3月30日大巨蛋開發案進入台北市政府環評大會,期間環評委員超過半數均表反對意見,但會議主席、台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仍堅持不駁回此案,並讓遠雄集團補件再審,引起民間團體反彈。12日松菸公園催生聯盟、里長和在地居民前往台北市議會陳情,要求議員在開議期間提案,請市長郝龍斌針對大巨蛋一案赴議會進行報告。

2002年行政院核定大巨蛋開發案,之後經歷環評審查通過、計劃變更與招標,幾年來當地居民反彈不斷。2003年大巨蛋開發案由台北市環保局通過環評,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質疑,「這是行政院核定的案子,應該是由中央層級的環保署來進行環評。市政府本身是開發單位,卻兼任審查機關,根本是球員兼裁判。」

一直到2006年,遠雄與台北市政府簽約隔天後才公佈了體育園區的規劃雛形,而所謂的體育園區內,只有購物商城、辦公大樓和觀光旅館,剩下的綠地與體育園區僅佔極小比例,更不用說開發量體過大,恐引發交通問題和公共安全疑慮。當地居民質疑,所謂的體育園區根本是購物中心。

去年環評審查結論認為,未來散場的人潮與車潮,可能癱瘓東區交通,因此全案遭到駁回,並要求提出替代方案後再審。只是事隔半年,遠雄再提的替代方案中,開發總樓地板面積只比一開始的50多萬平方公尺縮小了3.68%,而綠地部分卻沒有明顯增加。讓與會委員質疑,這算什麼替代方案?

鄰近的正和里里長尹俊富表示,東區只要一碰上重大節日交通就癱瘓,光是跨年和燈會就擠的水洩不通,連救護車都進不來,未來如果多一個大巨蛋,人潮疏散恐怕更難,但是每當居民質疑遠雄如何解決交通問題時,遠雄總拿捷運當作擋箭牌。

2009年監察院針對「BOT合約違反原公告內容」提出糾正,而根據合約台北市政府可向遠雄處以6百萬的罰緩,但台北市政府卻修改了相關合約內容,讓遠雄只需给付3百萬罰緩。游藝質疑,兩個數字之間就差了3百萬,是否有圖利廠商的嫌疑。

除了在罰金上放寬標準,大巨蛋的BOT從一開始便疑雲重重,台北市議員徐佳青指出,台北市政府花了250億向國有財產局購買了松菸這片土地,但與遠雄簽約的內容中,BOT的50年期限內台北市政府不收取任何權利金,僅要求遠雄讓市政府每年免費使用體育園區幾次就好。更不用說遠雄現在付的土地租金還不夠市政府繳地價稅。

綠黨召集人潘翰聲也表示,當時因為台北市政府沒錢,所以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拿世貿三館那片土地向國有財產局交換,他質疑,「市政府拿了這麼精華的一片土地去交換另一塊,居然是免費給財團使用!」且3月30日的環評大會上,吳盛忠不顧委員反對,堅持要讓大巨蛋開發案有條件通過,之後在民間團體抗議下,才免強要求遠雄補件再審,讓民間團體質疑市政府在此案的立場有失偏頗。

目前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已提起撤消2002年環評的行政訴訟,另外也針對台北市政府圖利廠商部份提出刑事訴訟。游藝表示,遠雄明顯違約,且尚未進行開發,台北市政府只要順水推舟與其解約,便可以避免造成任何損失。

否則一旦訴訟結果出爐,台北市政府敗訴,那麼遠雄還可能反咬市政府違約,到時市政府可能得提出龐大的違約金。游藝提醒,市政府應趕緊設下停損點,懸崖勒馬,免得未來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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