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台灣過勞死案件頻傳,去年底勞委會新修訂「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之認定參考指引」,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不過實際上,仍有不少過勞死的員工,在職災認定上難以跨越認定門檻,至今求償無門。2日立委黃淑英及死者家屬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勞委會重新檢討認定過勞死程序,協助家屬獲得合理補償。

36歲的吳世彬,2009年10月經歷金融風暴裁員陰霾後,進入新的公司擔任工程人員。但是卻在隔年1月14日被發現猝死在家中書房,一旁的筆記型電腦還開著公司的文件資料。之後經由台南地方法院驗屍,證明死因為「心因性猝死」,而成功大學職業及環境醫學科診斷結果也表示,「可能」為「職業性循環系統疾病(過勞死)」。

之後當家屬在5月向勞委會提出過勞死死亡给付的申請,勞委會依照程序要求公司提供工作時數紀錄等資料,並且向家屬詢問死者健康情況後,在2010年8月16日發函告知家屬,由於吳世彬「加班時數不明顯」以及「自身有抽煙危險因子」,因此無法認定發病與工作有因果關係,勞委會也根據這項結果發給家屬普通给付,而非過勞死死亡给付。

只是勞委會的回應讓家屬感到不解,吳媽媽表示,兒子上班之後都是早出晚歸,回家之後也得做資料整理的工作,「他一個人顧兩個廠,老說工作很累。平常沒什麼病痛,死掉之後成大說是過勞死,但勞委會卻說是抽菸。」吳媽媽也強調,兒子平常並沒有抽菸習慣,頂多在交際應酬時會抽菸,怎麼會是因為抽菸死亡。

對此勞委會強調,成大的報告只寫「可能」並沒有明確指出為過勞死,因此在勞委會專業醫師認定後,判斷不為過勞死。勞委會也表示,目前由於家屬有疑慮,因此整個案子已經送交評鑑委員會審查。

死者弟弟吳明隆則反駁,因為成功大學沒有辦法前往職業環境進行調查,所以沒有辦法很確切的寫下是過勞死。但成功大學明明是勞委會委託的職業病防治中心,勞委會卻沒有採納他們的報告。

另外過勞認定與工作時數有高度關連,但勞委會只向資方要求工時記錄,卻沒有詢問家屬死者整體工作狀況,也讓吳明隆不滿,吳明隆表示,哥哥在家也會一直工作,且光憑電腦裡文件存檔時間就可以證明吳世彬工作結束時間,但這些隱藏性的工時都沒有被看見,單憑打卡紀錄,根本很難判定到底工作多久。

不過勞委會勞保局給付處副理葉素櫻回應,勞委會同仁有向家屬進行訪談,只是當記者追問訪談紀錄內容時,勞委會僅拿出家屬陳情書,以及曾經向死者妻子詢問死者生體狀況與生活習慣紀錄,對於整體工作狀況並沒有進行訪問。吳明隆質疑,哥哥每天下班都還在工作,這部份難道不用調查嗎?

對此勞委會表示,修正的「參考指引」才有要求雇主負擔舉證工作時數的責任,只要家屬對於雇主提供的資訊有疑義,勞委會便會要求資方說明。但由於這個案件發生在「參考指引」修正前,所以勞委會只向資方要求工作時數紀錄。

根據紀錄,吳世彬在2010年1月1日至14日工作時數共85小時,而在這之前的2009年12月與11月,則分別工作了237小時與232小時。目前評鑑委員會經過2次審查,但對於工作暴露的認定上還沒有共識,因此這個案子還沒有一個結論。

雖然勞委會強調會站在家屬立場幫忙爭取權益,但是明明法院驗屍報告與成大報告都認為是過勞死,到了勞委會卻遭到駁回,還是讓家屬心寒,質疑勞委會究竟在幫勞工,還是在幫資方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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