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華隆工會罷工超過三個月,連帶阻擋同一資方另成立的人頭公司紡安日常營運,近日紡安員工成立自救會,高聲呼籲華隆不要阻擋紡安公司進料、開車、出貨。而6日傍晚,苗栗縣警方也開始排除在紡安門口靜坐的華隆工會成員,企圖讓紡安的貨車得以出貨,不過因工會強力阻擋,因此貨車只能再度退回廠內。

紡安自救會會長周坤城表示,雖然華隆罷工3個月期間,紡安工人都無法上工,不過資方仍有給予薪資,「只是一直不能動工,我們也擔心紡安撐不了多久,所以還是希望可以趕快正常運作。」

周坤城強調,自救會的訴求相當簡單,就是恢復運作讓紡安工人可以有工作,「今天這些華隆工人就算拿到退休金和資遣費,未來也注定是失業,那大家都有一點年記,要再就業也有困難,可是我們紡安工人不想失業啊。」

由於紡安自救會在6日上午記者會中強調當天一定要出貨,引發華隆工會神經緊張,工會成員也陸續集結在紡安門口靜坐。而原本在場維持秩序的警方,則是在傍晚4、5點左右開始有驅離工會的動作。苗栗頭份分局副局長潘天龍表示,他已致電地檢署,詢問關於工會阻擋紡安出貨的合法性,而地檢署也表示華隆阻擋紡安屬違法行為,因此警方將強制驅離。

而頭份分局局長張啟祥則表示,警方會進行驅離動作,是因為苗栗縣政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已裁示,華隆工會的罷工線僅限於「華隆大門口」,而這次阻擋的卻是「紡安的門口」,因此進行驅離。

隨後警方也在三次舉牌後依違反集會遊行法開始進行驅離動作,只是貨車準備駛出大門時再度遭到工會阻擋,最後只能退回廠內,而工會成員則是再度回到門口靜坐。

對於苗栗縣政府認為華隆的罷工線不及於紡安的門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永毅痛批,罷工行為根本不需要有罷工線,也不應該限制範圍,「因為罷工是『拒絕提供勞務』,所以任何『提供勞務的場所』都算在合法罷工的範圍內。」他也強調,工會當然可以在公司任何地方進行罷工,沒有什麼只能在大門旁罷工的問題。

吳永毅也強調,法律保障債權人對於債務人的財產有「留置權」,而現在這批貨是紡安和華隆工人共同製作,產權還沒搞清楚前,華隆當然也有留置的權力,苗栗縣政府根本不應該驅離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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