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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看見網路上苑裡反風車自救會的訊息,請來的保全在工地與自救會成員、聲援學生起了衝突,影片中保全狠狠踹了學生。一時間去年王家現場的身體感受又回來了。無止盡的暴力衝突,和只能憑藉聲援者輪流守護的無奈,以及每天一早都在擔心現場出事的焦慮……

找了機會到現場,正在施工的風機位於海堤內側,沿路的風沙,每踩一步鞋子就陷入其中。天氣很熱,自救會的帳棚裡有鄉親自己熬煮的綠豆湯,怕聲援學生中暑,么喝著要大家趕快來喝。

已經再當地駐守一個多月,早已曬成小黑人的P說,這幾天他們開始用車子阻擋工程車進入,「因為用肉身擋太累了」。在我來之前,車子封住道路,可惜後來被業者派來的吊車拖走,

太陽很大,鄉親給了我一頂斗笠,自救會會長的女兒與P帶我往25號風機走,保全見狀攔了她們,但兩個女子不願讓開,閃過保全一路朝風機直衝。

前一陣子出現暴力行為的黑衣保全已經被全數撤換,換上的是另一批採取限制行動策略的保全。一群保全追上P將她團團圍住,P和自救會會長的女兒就地坐下。隔著人牆,25號風機的葉片正準備裝上。

和都更類似的狀況,業者與建商因為走完所有法定程序,因此業者有施工的權力。而與都更不同的是,王家畢竟擁有合法產權,在工地管理權與產權孰輕孰重尚未分曉前,建商也無法大動作把王家的組合屋拆掉;但是風機施作的工地上頭,自救會並沒有產權、甚至多數人並非當地的里民,因此在阻擋施工上處於下風,只要一進行阻擋,當地的警察總是依強制罪將人帶走,拘留個半天。

問起鄉親為什麼願意忍著大太陽抗爭下去,居民說,雖然他不是當地里民,但是風機也可能蓋到他家附近,如果爭不到業者給予「安全距離」的承諾,以後就換他家遭殃了。

擔心風機距離一般住家太近,恐造成噪音和安全問題,是自救會抗爭的重點,不過業者卻拿出厚厚一疊資料,不斷強調噪音與安全不是問題。業者還說,協調會上他們願意只做3(獲得動工許可的有6),但居民卻不願意,導致最後協商破裂。

問及業者為什麼都可以減到3支了,幹麻不乾脆同意安全距離,業者說,安全距離根本是一個假議題。當時我心裡想,不論是不是假議題,鄉親心裡是當真了,既然如此你也應該回應這些疑慮,安全本來就不是你說安全就叫安全的,人家現在就是不相信你了,你拿這些證據也沒用。或許法令沒有要求業者必須做到每個住戶都滿意為止,但至少我自己覺得,當有人有異議時,業者也不該只是用自己手上的資料去壓過別人,而不真正的去回應居民。

再問之後會怎麼做,業者回答,既然協商破局,那他們就主張原本應有的權力,把獲得動工許可的6支都做完。業者也不斷強調,「我們是一切合法的!」

我知道業者是合法取得施工許可,我也知道都更的建商是走完程序才獲得建照,但是在台灣有太多東西都是「合法」以及「合乎標準」,這幾個經由政府保證過的字眼,基本上不一定能保證一個真正的安全。

這些充滿漏洞的法令,讓業者拿到一個合法的証明當成後盾,與居民的協商似乎像是他們給予的恩惠,因為這不是法定要給的、但我給你。協商不成反正也可以依法執行,至於剩下那些在他們眼中不明事理的抗爭者,反正就交給警察處理,畢竟業者已經是「合法」的了,行政機關或公權力保障他們的權益也是應該的。

旦法令不是絕對的,每一次的爭執都是對現行法令的質疑,讓它有更臻於完美的機會,自救會爭取的就是一個綠能發展與居住品質同樣獲得重視的機會;就像都市更新爭的是居住正義與生活環境的共同提升,而不是把能源供給或是城市改造的權力交給單一個企業,一般人只有接受的份。

在苑裡的那天,風機葉片裝設完成,準備吊上最高處安裝,P和自救會會長女兒衝下堤防,往風機跑去,但再度遭保全圍住,看似荒謬的人牆旁邊,超大型的工程車來來往往,方向盤稍微一偏斜,恐怕就會壓到她們。

另一邊趕來聲援的學生,被保全擋住,業者的工作人員則是站在海堤上,大聲的講出許多諷刺學生的言論,叫學生趕快回去不要來亂。趁著保全不注意,兩個女生鑽過保全往風機衝去,黑色衣服的女孩再度被抓住,另一個則往前推進50公呎左右,撞上從旁竄出的保全,倒退了幾步,一樣被後方趕來的保全團團圍上。

想起去年王家組合屋,每一天工人都會發動怪手,挖挖旁邊的土石、鑽一下地面的水泥,或是企圖用鐵皮圍住基地、或是打算將王家用來劃出土地界線的沙包搬走。每一天現場的衝突持續發生,每一天都有人被建商控告,就像苑裡的聲援學生,每一天都因為不同的理由進警局(最近一次是要作保護管束)。很累,但是只能持續下去,因為已經退無可退。

寫稿的時候,和孫窮理討論了好久,最後他說,什麼法令的修改都是「鬥」出來的。是的,也因為它引發了如此激烈的抗爭,寧願站在工程車旁或是怪手下面也不願退讓,這些法令更顯出它的非修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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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oo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